将数据分配给 Activator 中的对象
为 Activator 获取数据后,下一步是将事件分配给对象。 如果有你要跟踪的业务对象,请将事件分配给对象。例如:包、家庭、商店等。如果要监视对象 ID 及其随时间推移的状态,请创建对象。
注意
如果从 Power BI 开始,则 Activator 会自动为你创建一个对象(如需要),并向其分配 Power BI 数据。 除非你希望将 Power BI 数据与其他来自事件流的事件合并,否则可以跳过本部分。
将数据分配给新对象
若要创建对象,请选择要添加到该对象的事件流。 然后从功能区中选择“新对象”。 Activator 会提示你输入对象名和唯一列。 选择一个对象名称,反映事件引用的对象类型。 唯一列必须是事件中唯一标识所监视对象的列。 或者,可以使用“分配属性”来从事件流导入其他列,并将其转换为对象上的属性。 有关属性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创建属性。
下面显示的示例基于 Activator 附带的示例 Packages 数据。 由于此数据是监视包,因此我们选择“包”作为对象名称。 选择包 ID 作为键列,因为它能够唯一地标识包。
创建对象时,可以看到按 ID 列中的唯一值整理的所收到的事件。
默认情况下,前 24 小时的五个随机实例的事件显示在图表中。 可以使用卡片顶部的人口选择器和时间选择器来更改此值。
将数据分配给现有对象
可以将多个数据流分配给单个对象。 如果有关对象的数据分散在多个流中,则此分配非常有用。 此情况发生的一个例子是,你在一个事件流中具有关于对象的缓慢变更的引用数据,而在另一个事件流中具有关于对象的快速更新。
使用功能区中的“新对象”选项分配数据。 此过程与向新对象分配数据的过程相同,只不过需要将事件分配给现有对象。
注意
分配给现有对象时,必须选择一个键列,该列引用你在首次创建对象时使用的同一对象 ID。 否则,你将从属性和规则中获取意外结果。
将数据分配给多个对象
可以将单个事件源分配给多个对象,如果事件源引用多个对象类型,这就很有用。 教程中使用的示例 Packages 事件流引用了 Package ID 和 City,因此从包流创建 Package 和 City 对象是有用的。 由于每个 City 中有多个包,因此可以在 City 级别创建聚合度量值,例如给定 City 当前正在传输的包数。
若要将事件流分配给多个对象,请针对每个对象遵循前两节中所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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