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g (CMMI)
在此主題中,您可以學習如何填入 Bug 工作項目的詳細資料。Bug 主要目的是要表達您小組開發的程式碼可能有問題存在。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處理 Bug。
如需如何建立這類工作項目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工作項目和工作流程 (Agile)。
本主題內容 |
相關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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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指引 活頁簿 儀表板和報表 欄位參考 |
必要的使用權限
您必須是 [Readers] 群組的成員,或是您的 [檢視此節點中的工作項目] 已設為 [允許],才能檢視 Bug。您必須是 [Contributors] 群組的成員,或是您的 [編輯此節點中的工作項目] 權限已設為 [允許],才能建立或修改 Bug。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管理使用權限。
定義 Bug
當您定義 Bug 時,應該要以能夠協助讀者了解問題完整影響的方式,精確報告問題。您也應該說明當初發現 Bug 的步驟,讓其他小組成員更容易重現問題行為。測試結果應該要能清楚顯示問題。清楚、易懂的說明可提高成功修正 Bug 的機會。
Bug 的工作項目表單會將資料儲存在如下圖所示的欄位和索引標籤中:
當您定義 Bug 時,必須在工作項目表單的上方區段中定義 [標題],並且在 [詳細資料] 索引標籤上的 [徵兆] 方塊中輸入文字。您可以將所有其他欄位保留空白,或接受其預設值。
若要定義 Bug
在工作項目表單的上方區段中,指定下列其中一個或多個欄位:
在 [標題] (必要項) 中,輸入一句話來說明所發現的程式碼缺失。
在 [指派給] 清單中,選取要負責修正 Bug 的小組成員名稱。
注意事項 您只能將工作項目指派給 [Contributors] 群組的成員。
在 [狀態] 清單中,保留預設值 [已建議]。
根據預設,[原因] 欄位的值為 [新增]。[解決原因] 欄位是唯讀的,當您將 [原因] 欄位由 [作用中] 變更為 [已解決] 時,該欄位會擷取 [原因] 欄位的值。如需這些欄位以及如何使用它們來追蹤工作流程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本主題後面的變更 Bug 的狀態。
在 [優先權] 清單中,選取表示 Bug 的重要性, 1 為最重要的值, 4 為最不重要)。
根據預設,這個欄位的值為 2。
在 [嚴重性] 清單中,選取表示 Bug 對專案影響程度的值。
根據預設,這個欄位的值為 [3 - 中]。
在 [分級] 清單中,選取分級子狀態。
有效值為 [暫止] (預設值)、[詳細資訊]、[已接收的資訊] 和 [已分級]。此欄位識別在 [已提議] 狀態下的 Bug 的分級層級。
在 [已封鎖] 清單,則為,如果有問題阻礙 Bug 的進度解析,請選取 [是] 。
在 [區域] 和 [反覆項目] 清單中,選取適當的區域和反覆項目。
注意事項 每個 Team 專案的專案系統管理員都會定義該專案的區域和反覆項目路徑,讓小組能夠依照這些指定追蹤進度。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建立和修改區域和反覆項目。
在 [根本原因] 清單中,選取錯誤的原因。
您可以指定下列其中一個值:[程式碼錯誤]、[設計錯誤]、[規格錯誤]、[通訊錯誤] 或 [未知]。
在 [REPRO 步驟] 索引標籤上,盡量提供詳細資料,讓其他小組成員能夠了解必須修正的問題。
在 [徵兆] 索引標籤上,描述中找到的程式碼缺失或未預期的行為。
您可以將您在這個欄位提供的內容格式化。
在 [系統資訊] 索引標籤上,指定一或多個下列類型的資訊:
在 [發現的環境] 中,說明發現 Bug 時的軟體設定和組態。
在 [如何發現] 中,說明發現 Bug 的過程。
例如,Bug 可能是在給客戶檢查或進行特定測試時發現的。
在 [修正] 索引標籤上,描述建議變更修正錯誤 (bug) 時。
您可以將您在這個欄位提供的內容格式化。
在 [其他] 索引標籤上,指定一或多個下列類型的資訊:
在 [發現於 ] 清單中,選取或輸入發現潛在缺失的組建名稱。
注意事項 每一個組建都與唯一的組建名稱有關聯。如需如何定義組建名稱的詳細資訊,請參閱Customize Build Numbers。
在 [整合於] 中,如果您是在建立 Bug,請不要指定組建。如果您是在解決 Bug,請輸入含有程式碼或已修正 Bug 的組建。
在 [原始評估] 中輸入數字,表示修正 Bug 所需的時數。
在 [測試案例] 和 [所有連結] 索引標籤上,您可以建立 Bug 中的連結至其他工作項目,例如,工作、變更要求、測試案例和其他 Bug。
在 [附件] 索引標籤上,您可以附加規格、影像,或提供有關 Bug 的詳細資料會固定的其他檔案。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本主題後面的下列章節:
將 Bug 連結至其他工作項目
將詳細資料、附件或超連結加入至需求
在工作項目工具列上, 選取 [儲存工作項目]。
注意事項 在您儲存 Bug 之後,識別項會出現在工作項目工具列底下的標題中。
將 Bug 連結至其他工作項目
建立 Bug 與其他工作項目之間的關聯性,可讓您更快速地追蹤相依性和找到重要資訊。在 Bug 的工作項目表單中,您可以建立自動連結至此 Bug 的工作項目,也可以建立連出至現有工作項目的連結。
您可以使用 [測試案例] 和 [所有連結] 索引標籤,建立某類工作項目的連結以及特定類型的連結。如需每個索引標籤之限制的詳細資訊,請參閱Linking Work Items (CMMI)。
若要建立工作、Bug、變更要求、測試案例或其他工作項目並且將其連結至 Bug
開啟 Bug 的工作項目表單,然後執行下列其中一個動作:
若要建立並連結至測試案例,然後選取 [測試案例] 索引標籤,然後選取 [新增。
若要建立並連結至其他任何類型的工作項目,選取 [所有連結] 索引標籤,然後 選取 [新增]。
[加入新連結工作項目] 對話方塊隨即開啟。
在 [連結類型] 清單中,保留預設值或選取下列其中一項:
若要連結至測試案例,請選取 [測試者]。
若要連結至其他任何類型的工作項目,請選取 [相關] 或表示您要追蹤之關聯性的其他連結類型。
在 [工作項目類型] 清單中,選取您要建立的工作項目類型。
在 [標題] 中,輸入簡短但具體的描述。
(選擇性) 在 [註解] 中,輸入其他資訊。
選擇 [確定]。
您所指定工作項目類型的表單隨即開啟,內含您所提供的資訊。
請依照下列主題所述指定其餘欄位:
選取 [儲存工作項目]。
若要將數個現有工作項目連結至 Bug
開啟 Bug 的工作項目表單,然後執行下列其中一個動作:
若要連結至一個或多個測試案例,請選取 [測試案例] 索引標籤,然後選取 [連結至。
與其他類型的一個或多個工作項目要連接,請選取 [所有連結] 索引標籤,然後選取 [連結至。
[將連結加入至 Bug] 對話方塊隨即開啟。
在 [連結類型] 清單中,保留預設值或選取下列其中一項:
若要連結至測試案例,請選取 [測試者]。
若要連結至其他任何類型的工作項目,請選取 [相關] 或表示您要追蹤之關聯性的其他連結類型。
選取 [瀏覽]。
[選擇連結工作項目] 對話方塊隨即出現。
在 [工作項目 ID] 中輸入項目,或瀏覽您要連結的項目。
您也可以執行小組查詢,找出您要連結的工作項目。這些查詢包括待處理的 Bug、變更要求、開啟工作、開啟測試案例以及作用中工作。
選取您要連結至需求之每一個工作項目旁邊的核取方塊。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尋找要連結或匯入的工作項目。
(選擇性) 輸入您要連結之工作項目的描述。
選取 [確定],然後選取 [儲存工作項目。
注意事項 Bug 和您已讓它連結的工作項目都會更新。
將詳細資料、附件或超連結加入至 Bug
您可以將資訊加入至 Bug,方便其他人重現或修正 Bug。您可以透過下列方式將詳細資料加入至 Bug:
在 [描述]、[重新產生步驟]、[系統資訊]、[修正] 或 [記錄] 索引標籤中輸入資訊。
附加檔案。
例如,您可以附加電子郵件討論串、文件、影像、記錄檔或其他類型的檔案。
加入超連結以連至網站,或連至伺服器或網站上儲存的檔案。
若要將詳細資料加入至 Bug
選取下列其中一個索引標籤: [重新產生][步驟], [詳細資料]、 [系統資訊] 或 [修正]。
輸入要加入的資訊。
在大多數欄位中,您可以格式化文字,以便提供強調效果或擷取項目符號清單。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需求欄位參考 (CMMI)。
選取 [儲存工作項目]。
若要將附件加入至 Bug
在 [附件] 索引標籤上,執行下列其中一個動作:
將檔案拖曳到附件區域中。
選取 或 按下 CTRL-V 貼上您已複製的檔案。
選取 [新增],然後選取 [瀏覽]。在 [附件] 對話方塊中,輸入或瀏覽到您要附加的檔案名稱。
(選擇性) 在 [註解] 方塊中,輸入有關附件的其他資訊。若要關閉 [附件] 對話方塊中,選取 [確定]。
選取 [儲存工作項目]。
若要將超連結加入至 Bug
在 [所有連結 ] 索引標籤上, 選取 [連結至]。
在 [連結類型] 清單中,選取 [超連結]。
在 [位址] 中,執行下列其中一項工作。
如果目標是網站,請輸入 URL,或從網際網路瀏覽器複製 URL,然後將它貼入 [位址] 方塊中。
如果目標是伺服器位置,請以 UNC 名稱的格式輸入位址。
(選擇性) 在 [註解] 方塊中,輸入有關超連結的其他資訊。
選取 [確定],然後選取 [儲存工作項目。
解決和關閉 Bug
小組可以將 Bug 的 [狀態] 設定為下列其中一個值,藉以追蹤其進度:
已提議
Active
已解決
Closed
小組成員建立 Bug 時,Bug 的預設狀態為 [已提議]。小組在目前反覆項目中接受 Bug 後,會將 Bug 的狀態變更為 [作用中],而且可能會建立工作以實作 Bug。小組成員在修正 Bug 後,會將 Bug 的狀態從 [作用中] 變更為 [已解決]。確認修正後,小組成員會再將 Bug 的狀態從 [已解決] 變更為 [已關閉]。
所有小組成員都可以變更 Bug 的狀態。此外,無法修正的 Bug 也可以因其他原因設為已解決或已關閉,本主題稍後將有說明。
如需您可以用於追蹤工作項目狀態之資料欄位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指派、工作流程和規劃 (CMMI)。
若要變更 Bug 的狀態
開啟 Bug 的工作項目表單。
在 [州/省] 清單中,選取 [待處理]、 [已解析] 或 [已關閉]。
如果您將狀態由 [已提議] 變更為 [作用中],則 [原因] 欄位會變更為 [已接受]。
如果您將狀態由 [作用中] 變更為 [已解決],則 [原因] 欄位會變更為 [已修正]。
如果您將狀態由 [已解決] 變更為 [已關閉],則 [原因] 欄位會變更為 [已驗證]。
選取 [儲存工作項目]。
一般工作流程進展:
反常的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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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g 狀態圖表 |
已提議 (新增)
當小組成員建立 Bug 時,會自動擷取下列資料欄位:
建立者:建立 Bug 的小組成員名稱。
建立日期:Bug 的建立日期和時間 (依照伺服器時鐘記錄)。
從已提議到作用中
小組成員可以針對如下表所述的原因解決作用中 Bug:
原因 |
使用時機 |
其他可採取的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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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受 |
當分級委員會核准在目前反覆項目中實作 Bug 時。 |
將 Bug 指派給要負責實作 Bug 的小組成員。 |
調查 |
當分級委員會判斷小組必須先調查 Bug 對客戶的影響,再決定是否應實作 Bug 時。 |
調查完成後,將 Bug 變回 [已提議] 狀態。 |
當小組成員將風險的狀態變更為 [作用中] 時,會擷取下列資料欄位:
啟動者:啟動 Bug 的小組成員名稱。
啟動日期:Bug 的啟動日期和時間 (依照伺服器時鐘記錄)。
狀態變更日期:Bug 狀態的變更日期和時間。
從已提議到已關閉
小組成員可以針對如下表所述的原因關閉 [已提議] 狀態的 Bug:
原因 |
使用時機 |
其他可採取的動作 |
---|---|---|
已拒絕 |
當分級委員會判斷無法實作 Bug 或客戶不再需要解決 Bug 時。 |
無。 |
重複 |
當有另一個作用中的 Bug 報告相同問題時。 |
建立連結以連至仍為作用中狀態的 Bug,讓重複建立 Bug 的小組成員在關閉 Bug 之前,可以更容易確認其所建立的 Bug 是重複的 Bug。 |
當小組成員關閉 Bug 時,會擷取下列資料欄位:
關閉者:關閉 Bug 的小組成員名稱。
關閉日期:Bug 的關閉日期和時間 (依照伺服器時鐘記錄)。
狀態變更日期:Bug 狀態的變更日期和時間。
Active
小組只應該修正處於 [作用中] 狀態的 Bug。小組仍在調查或修正的 Bug 會維持在作用中狀態。
從作用中到已解決
當您解決 Bug 時,可以指定下表中的其中一個原因:
原因 |
使用時機 |
其他可採取的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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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正 (預設值) |
您在修正 Bug 所識別的問題後,執行單元測試來確認問題已修正,然後簽入變更的程式碼。 |
在簽入修正後,將 Bug 連結至變更集。 |
已延期 |
當不會在目前的反覆項目中修正 Bug 時。Bug 會延後到小組可以在產品未來的反覆項目或版本中加以重新評估時。 |
(選擇性) 將 Bug 移至未來的反覆項目或是待處理項目,並保留 Bug 的作用中狀態。 |
重複 |
當有另一個作用中的 Bug 報告相同問題時。 |
建立連結以連至仍為作用中狀態的 Bug,讓重複建立 Bug 的小組成員在關閉 Bug 之前,可以更容易確認其所建立的 Bug 是重複的 Bug。 |
按設計角度 |
當 Bug 描述的是預期的系統狀況或行為,或 Bug 不在其所影響之應用程式區域或需求的驗收準則內時。 |
無。 |
無法重現 |
當小組成員無法重現 Bug 所報告的行為時。 |
無。 |
已過時 |
當 Bug 不再適用於產品時。例如,如果 Bug 描述的問題與產品中不再存在的功能範圍有關,則該 Bug 即已過時。 |
無。 |
當小組成員將 Bug 的狀態從作用中變更為已解決時,會自動擷取下列資料欄位:
解決者:解決 Bug 的小組成員名稱。
解決日期:Bug 的解決日期和時間 (依照伺服器時鐘記錄)。
狀態變更日期:Bug 狀態的變更日期和時間。
從已解決到已關閉
關閉 Bug 時僅支援 [已驗證] 原因。
當小組成員將 Bug 的狀態從已解決變更為已關閉時,會自動擷取下列資料欄位:
關閉者:關閉 Bug 的小組成員名稱。
關閉日期:Bug 的關閉日期和時間 (依照伺服器時鐘記錄)。
狀態變更日期:Bug 狀態的變更日期和時間。
已解決
被指派來修正 Bug 的小組成員藉由修正 Bug 來解決 Bug。或者,如下表所述,小組成員也可能因其他原因決定 Bug 應設為已解決或已關閉。
從已解決到作用中
小組成員可以針對如下表所述的原因重新啟動已解決狀態的 Bug:
原因 |
使用時機 |
其他可採取的動作 |
---|---|---|
未修正 |
當無法接受解決方式或修正不正確。 |
提供關於您為何拒絕解決方式或為何修正並未正確運作的原因。這項資訊應該要能協助 Bug 的下一位擁有者正確解決 Bug。 |
測試失敗 |
當測試顯示 Bug 仍然存在。 |
提供關於是哪項測試失敗以及在哪個組建失敗的詳細資料。 |
當小組成員重新啟動已解決狀態的 Bug 時,會自動擷取下列資料:
啟動者:重新啟動 Bug 的小組成員名稱。
啟動日期:Bug 的重新啟動日期和時間 (依照伺服器時鐘記錄)。
Closed
如果已關閉的 Bug 所描述的問題或程式碼缺失再次出現,或之前未獲得修正,則小組成員可以將該 Bug 變更為作用中 Bug。
從已關閉到作用中
當您從已關閉狀態重新啟動 Bug 時,可以指定下表中的其中一個原因:
原因 |
使用時機 |
其他可採取的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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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
當 Bug 再次出現於之後的程式碼組建。 |
無。 |
因錯誤而關閉 |
當 Bug 錯誤關閉或因其他原因關閉。 |
無。 |
當小組成員重新啟動已關閉狀態的 Bug 時,會自動擷取下列資料:
啟動者:重新啟動 Bug 的小組成員名稱。
啟動日期:Bug 的重新啟動日期和時間 (依照伺服器時鐘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