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rides
更新:2007 年 11 月
指定屬性或程序會覆寫自基底類別繼承的相同命名屬性或程序。
備註
規則
宣告內容。:只有在屬性或程序宣告陳述式中,才能使用 Overrides。
組合的修飾詞:您無法在相同宣告中同時指定 Overrides 與 Shadows 或 Shared。因為覆寫項目可隱含覆寫,所以您無法將 Overridable 與 Overrides 合併。
符合簽章:這個宣告的簽章必須完全符合其覆寫之屬性或程序的「簽章」。這表示參數清單必須有相同的參數數目,並具有相同的順序和資料型別。
除了簽章以外,覆寫宣告也必須完全符合下列各項:
存取層級
傳回型別 (若有的話)
泛型簽章:若為泛型程序,簽章會包含型別參數的數目。因此,覆寫宣告也必須符合該方面的基底類別版本。
其他比對:除了比對基底類別版本的簽章之外,這個宣告也必須在下列項目中比對它:
存取層級修飾詞 (例如 Public (Visual Basic))
泛型程序之每一個型別參數上的條件約束清單
遮蔽和覆寫:遮蔽和覆寫都會重新定義繼承的項目,但這兩個方法之間有顯著的差異。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Visual Basic 中的遮蔽功能。
Overrides 修飾詞可用於以下內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