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10 SP2, Exchange Server 2010 SP3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11-04-28
收件者必須擁有一個電子郵件地址,才能夠接收或傳送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可為收件者 (包含使用者、連絡人和群組) 產生主要與次要的電子郵件地址,以便收件者收發電子郵件。
要尋找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相關的其他管理工作嗎? 請參閱管理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必要條件
您必須設定先公認的網域,才能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中使用 SMTP 位址網域。 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瞭解公認的網域。
您想要做什麼?
使用 EMC 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使用命令介面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使用 EMC 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您必須已獲指派權限,才能執行此程序。若要查看您需要的權限,請參閱信箱權限主題中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項目。
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瀏覽至 [組織組態] > [集線傳輸]。
在執行窗格中,按一下 [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在 [簡介] 頁面上,完成下列欄位以定義收件者範圍:
- **名稱** 使用此文字方塊以建立新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顯示名稱。 此名稱最多可包含 64 個字元,但不可以包括萬用字元。 - **選取要套用此篩選的收件者容器** 按一下 **\[瀏覽\]**,即可開啟 **\[選取組織單位\]** 對話方塊。 指定組織單位 (OU),然後按一下 **\[確定\]**。 收件者容器會根據收件者在 Active Directory 中的位置,篩選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將影響的收件者。 - 選取要包含在原則中的收件者類型。 您可以選取 **\[所有收件者類型\]** 或 **\[下列特定類型\]**。 如果您選取 **\[下列特定類型\]**,則可以選取下列一或多種收件者類型: **擁有 Exchange 信箱的使用者** 如果想要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擁有 Exchange 2010、Exchange 2007 或 Exchange 2003 信箱的使用者,請選取此核取方塊。具有 Exchange 信箱的使用者,是指具有使用者網域帳戶,且在 Exchange 組織中有信箱的使用者。 **擁有外部電子郵件地址的使用者** 如果想要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擁有外部電子郵件地址的使用者,請選取此核取方塊。 擁有外部電子郵件帳戶的使用者在 Active Directory 中擁有使用者網域帳戶,但會使用組織外部的電子郵件帳戶。 這樣一來,他們便可以包含在全域通訊清單 (GAL) 並新增到通訊群組清單。 **資源信箱** 如果想要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 Exchange 資源信箱,請選取此核取方塊。 資源信箱可讓您透過信箱管理公司資源,例如會議室或公司用車。 **擁有外部電子郵件地址的連絡人** 如果想要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擁有外部電子郵件地址的連絡人,請選取此核取方塊。 具有外部電子郵件帳戶的連絡人在 Active Directory 中沒有使用者網域帳戶,但是具有可在 GAL 中取得的外部電子郵件地址。 **擁有郵件功能的群組** 如果想要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擁有郵件功能的安全性群組或通訊群組,請選取此核取方塊。 擁有郵件功能的群組類似於通訊群組。 傳送到擁有郵件功能之群組帳戶的電子郵件,會遞送給數位收件者。
在 [條件] 頁面上,完成下列欄位以進一步篩選會受此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影響的收件者:
步驟 1: 選取條件 使用此區段以為您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選取一或多個條件。 如果您不要為原則設定任何條件,則不要選取任何核取方塊。 請從下列條件選取:
- **收件者位於省/市內** 如果您希望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僅包含位於特定省/市內的收件者,請選取此核取方塊。 這項資訊會包含在收件者內容的 **\[地址與電話\]** 索引標籤上。 - **收件者位於部門內** 如果想要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僅包含位於特定部門內的收件者,請選取此核取方塊。 此資訊會包含在收件者內容的 **\[組織\]** 索引標籤中。 - **收件者位於公司內** 如果想要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僅包含位於特定公司內的收件者,請選取此核取方塊。此資訊會包含在收件者內容的 **\[組織\]** 索引標籤中。
附註: [省/市]、[部門] 及 [公司] 條件是以僅適用於信箱、郵件使用者及郵件連絡人的屬性為基礎。 這些條件不適用於擁有郵件功能的通訊群組。 如果您為電子郵件地址原則設定以上任何條件,這些條件並不會套用到擁有郵件功能的通訊群組。 - **自訂屬性等於值** 每位收件者擁有 15 個自訂屬性。 每個自訂的屬性都有一個個別的條件。 如果想要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僅包含將特定的自訂屬性設為特定值的收件者,請選取對應於此自訂屬性的核取方塊。
步驟 2: 編輯條件 (選取加底線的值) 如果您在步驟 1 中選取任何條件,您選取的每一個條件都會附加至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定義。 例如,若在步驟 1 中選取了 [收件者位於省 (市) 內] 核取方塊,您將在步驟 2 中看到 [在指定的省 (市)] 條件。
對於每個條件,按一下加底線的詞彙以建立您的條件。 依預設,新條件加底線的詞彙將會載明 [已指定]。 在您編輯條件之後,加底線的詞彙將會變更為您指定的值。
若您按一下 [省/市]、[部門] 或 [公司] 條件之加底線的值,便會出現一個對話方塊,供您指定該條件的值。 若要建立條件的值,請使用對話方塊中的下列按鈕:
- **新增** 在文字方塊中輸入值,然後按一下 **\[新增\]**。 您可以新增一個以上的值,但您無法輸入重複的值。 - **編輯** 若要修改現有的值,請從清單中選取它,然後按一下 **\[編輯\]**。 - ![\[移除\] 圖示](images/Bb124566.39ee936b-e5b5-476a-97c9-4fd660441ab7(EXCHG.141).gif "[移除] 圖示") 若要移除現有的值,請從清單中選取它,然後按一下 ![\[移除\] 圖示](images/Bb124566.39ee936b-e5b5-476a-97c9-4fd660441ab7(EXCHG.141).gif "[移除] 圖示")。
若您按一下自訂屬性條件之加底線的值,便會出現一個對話方塊,供您指定該條件的值。 您可以為每個自訂屬性指定單一的值。 在文字方塊中輸入一個值,然後按一下 [確定]。
重要事項: 您在這些對話方塊中輸入的值,必須完全符合收件者內容中顯示的值。 例如,如果您在 [指定省或市] 對話方塊中輸入 Washington,但收件者內容中的 [地址與電話] 索引標籤將州列示為 [WA],就與條件不符。 預覽 按一下此按鈕,根據您指定的條件,檢視將會納入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收件者。
在 [電子郵件地址] 頁面上,針對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指定電子郵件地址。
- **新增** 按一下 **\[新增\]**,針對原則新增新的電子郵件地址。 使用下拉式方塊選取下列地址類型: **SMTP 位址** 這是預設的位址類型。 按一下此按鈕,然後使用對應的對話方塊新增 SMTP 位址。 以下為可進行的設定: ▪ 選取 **\[電子郵件地址本機部分\]** 核取方塊,並且使用對應的選項設定 SMTP 電子郵件地址的本機部分顯示的方式。 電子郵件地址的本機部分就是出現於 @ 符號前的名稱。 如果您清除此核取方塊,本機部分就會使用收件者的別名。 ▪ 按一下 **\[選取電子郵件地址的公認網域\]**,然後按一下 **\[瀏覽\]** 選取套用此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電子郵件地址網域。 若您的組織可接收多個網域的郵件,或若您的預設網域僅限內部使用,而您需使用不同的外部郵件網路,那麼亦可建立額外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 按一下 **\[指定電子郵件地址的自訂完整網域名稱 (FQDN)\]**,然後輸入出現在 @ 符號後面的電子郵件地址網域部分的 FQDN。 此 FQDN 必須符合公認的網域。 **自訂位址** 按一下此按鈕,然後使用對應的對話方塊新增自訂位址 (例如,傳真或 X.400)。 <table> <thead> <tr class="header"> <th><img src="images/Bb124558.note(EXCHG.141).gif" title="注意事項" alt="注意事項" />附註:</th> </tr> </thead> <tbody> <tr class="odd"> <td>除了 X.400 位址以外,Exchange 不會驗證自訂位址的格式是否正確。 您必須確保指定的自訂位址符合該位址類型的格式需求。</td> </tr> </tbody> </table> - **編輯** 按一下此按鈕可修改選取的電子郵件地址。 - **設定為回覆** 按一下此按鈕可將選取的位址設定為**「回覆」**地址。 收件者可以有特定地址類型的多個電子郵件地址。 這允許收件者接收寄到這些電子郵件地址中任何一者的郵件。 不過,收件者所傳送的任何郵件都必須使用單一地址。 如果收件者已多個電子郵件地址,則收件者所傳送的任何郵件將會使用主要地址。 只有當選取了不是主要地址的地址時,才可使用此按鈕。 每個地址類型的主要地址會以粗體顯示。 如果 Exchange 組織中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到信箱,該原則將會控制 **\[設定為回覆\]** 設定。 若要變更特定地址類型的主要地址,您必須清除 **\[依照電子郵件地址原則自動更新電子郵件地址\]** 核取方塊。
在 [排程] 頁面上,完成下列欄位:
- **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以指定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時機。 **不要套用** 按一下此按鈕可以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而不必將其套用至信箱。 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bb125155\(v=exchg.141\).md)。 **\[立即\]**:按一下此按鈕,以在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後,立即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在下列時間\]**:按一下此按鈕並使用對應清單,以指定套用新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時間。 - **取消在下列時間後仍在執行的工作 (以小時為單位)** 選取此核取方塊,並使用對應的文字方塊來指定執行新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工作的時間長度。 預設值為 8 小時。
在 [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頁面上檢閱您的組態設定。 按一下 [新增] 來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按一下 [上一步] 可以變更組態。
在 [完成] 頁面上,檢閱下列項目,然後按一下 [完成] 來關閉精靈:
- \[已完成\] 的狀態表示精靈已順利完成工作。 - \[失敗\] 狀態表示工作未完成。如果工作失敗,請檢閱摘要以取得說明,然後按 \[上一步\] 進行任何組態變更。
按一下 [完成] 來關閉精靈。
使用命令介面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您必須已獲指派權限,才能執行此程序。若要查看您需要的權限,請參閱信箱權限主題中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項目。
此範例會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其中包含美國東南部辦公室 (southeast offices) 的信箱使用者,並使其電子郵件地址包含其姓氏加上名字前兩個字母的組合。
New-EmailAddressPolicy -Name "southeast offices" -IncludedRecipients MailboxUsers -ConditionalStateorProvince "Georgia","Alabama","Louisiana" -EnabledEmailAddressTemplates "SMTP:%s%2g@southeast.contos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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