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通訊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Exchange Server 2007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7-04-24
本主題說明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通訊的概念,以及如何使用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 設定郵件分類及電子郵件處理規則,以符合組織的需求。
何謂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通訊?
「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是一項法理概念,用以保護律師與其當事人之間的通訊機密性。其背後論點是透過完全保護通訊的機密性,律師與當事人能夠自在地徹底討論敏感的法律問題。經法律辯證後符合揭露豁免權定義的通訊可以以機密狀態留存。只要當事人不想要公開通訊,任何人均不得強迫公開那些通訊。
一般來說,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通訊必須符合下列所有準則:
- 必須是在律師與當事人之間。
- 目的是尋求或提供法律建議。
- 本意是要保持機密的。必須嚴格地維護機密性。
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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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律師與當事人揭露豁免權原理相關的規定可能會隨管轄區域而有所不同。本主題包含的資訊並不是要定義揭露豁免權或如何確保資訊受到保護。本主題僅提供參考,以點出可以協助您改善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通訊的功能。在郵件中宣告律師與當事人揭露豁免權並不保證不能公開郵件內容。 |
Exchange 2007 如何協助進行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通訊?
若要在與律師進行電子郵件通訊時行使律師與當事人揭露豁免權,您通常必須宣告該郵件是您與律師間的揭露豁免權通訊,並同時採取合理的步驟,確保只有您的律師是郵件收件者。以下是組織想要在律師與當事人揭露豁免權下保留郵件時,可以套用的郵件要求範例。
- 律師應該位於郵件的 [收件者] 一行中。
- 組織以外的收件者不應該出現在郵件中。
- 郵件的主旨或本文應該包含「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文字或類似的措辭,以清楚指出郵件是律師與當事人間的揭露豁免權通訊。
- 除非是律師或經律師指示,否則不應轉寄郵件。
在舊版 Exchange Server 中,收件者及寄件者必須手動將組織要求 (例如律師與當事人揭露豁免權要求) 套用至其郵件。在下列情況下,收件者及寄件者可能會不小心省略某個步驟,或者誤將有揭露豁免權的郵件轉寄給外部收件者:
- 他們弄不清複雜的原則及相關程序。
- 他們不知道有這些原則及程序。
因此,寄件者及收件者可能會在不自覺中放棄律師與當事人揭露豁免權。在 Exchange 2007 中,郵件分類可以協助減少使用者發生這類錯誤的可能性。
郵件分類
郵件分類是 Exchange 2007 與 Microsoft Office Outlook 2007 中的一項功能,可以協助確保郵件符合組織制定的律師與當事人揭露豁免權要求,因而減少寄件者及收件者的負擔。
當寄件者將郵件「分類」時,郵件中會新增特定的中繼資料,以描述郵件的預定用途或對象。Outlook 2007 或 Microsoft Office Outlook Web Access 會使用此資料,將使用者易懂的分類說明顯示給郵件的寄件者及收件者。此說明可以包含應該如何處理郵件以維護律師與當事人揭露豁免權的相關指示。
除了顯示指示給郵件的寄件者及收件者外,Exchange 2007 也可以在郵件進入傳輸管線時,強制執行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的要求。在一般案例中,您可以在已安裝 Hub Transport server role 的電腦上使用傳輸規則,以識別已套用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 (A/C 間揭露豁免權) 郵件分類的郵件。如果已套用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 (A/C 間揭露豁免權) 郵件分類,則傳輸規則會檢查郵件是否符合組織的律師與當事人揭露豁免權要求清單。如果郵件不符合要求,就將郵件退回給寄件者。
如需郵件分類及傳輸規則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下列主題:
建立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郵件分類
Exchange 2007 預設包含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 (A/C 間揭露豁免權) 郵件分類。您可以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中執行下列命令,檢視此郵件分類的組態:
Get-MessageClassification ExACPrivileged | Format-List
您可以修改郵件分類中的收件者及寄件者分類說明。如需您可以設定的各種郵件分類選項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Set-MessageClassification。
在確認 ExACPrivileged
郵件分類適合您使用之後,您必須將郵件分類部署至所有 Outlook 2007 用戶端。如需如何將郵件分類部署至 Outlook 2007 用戶端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如何部署 Outlook 2007 的郵件分類。使用 Outlook Web Access 的使用者可以立即使用郵件分類的變更。
在已設定並部署郵件分類給您的 Outlook 2007 使用者之後,您必須設定傳輸規則,以強制執行您的原則。如需如何建立傳輸規則以支援律師與當事人間揭露豁免權 (A/C 間揭露豁免權) 郵件分類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如何自訂預設郵件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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