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Exchange Server 2007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7-07-30
本主題說明如何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或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建立新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收件者必須擁有一個電子郵件地址,才能夠接收或傳送電子郵件。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可為收件者 (包括使用者、連絡人及群組) 建立主要及次要電子郵件地址,以讓他們能夠接收和傳送電子郵件。
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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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 中,收件者原則 (內含在 Exchange Server 2003) 分成兩種不同功能:公認的網域及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如需公認的網域的相關資訊,請參閱管理公認的網域。 |
在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時,您可以使用下列電子郵件地址類型:
預先定義的簡易郵件傳送通訊協定 (SMTP) 電子郵件地址。「預先定義」的 SMTP 電子郵件地址是提供給您的常用電子郵件地址類型。
自訂 SMTP 電子郵件地址。如果您不想使用其中一個預先定義的 SMTP 電子郵件地址,可以指定自訂的 SMTP 電子郵件地址。
建立自訂的 SMTP 電子郵件地址時,您可以使用下表中的變數來指定電子郵件地址本機部分的替代值。變數 值 %g
名字
%i
中間名的縮寫
%s
姓氏
%d
顯示名稱
%m
Exchange 別名
%xs
使用姓氏的 x 個字母。例如,如果 x=2,則會使用姓氏的前兩個字母。
%xg
使用名字的 x 個字母。例如,如果 x=2,則會使用名字的前兩個字母。
非 SMTP 電子郵件地址。可支援的非 SMTP 電子郵件地址類型如下:
- EX (傳統 DN Proxy 位址前置詞顯示名稱)
- X.500
- X.400
- MSMail
- CcMail
- Lotus Notes
- Novell GroupWise
- Exchange 整合通訊 Proxy 位址 (EUM Proxy 位址)
重要事項: 在 Exchange 2007 中,所有非 SMTP 電子郵件地址都會被視為自訂地址。Exchange 2007 不會針對 X.400、GroupWise 或 Lotus Notes 電子郵件地址類型提供唯一的對話方塊或內容頁面。若您新增非 SMTP 自訂電子郵件地址,則必須安裝適當的動態連結程式庫 (DLL) 檔案。若不提供適當的 DLL 檔案,將無法建立自訂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將會在事件檢視器中記錄下列錯誤:「'i386' 電腦上遺失 Microsoft Exchange 目錄中 'SADF' 地址類型的電子郵件地址描述物件。」
開始之前
若要執行下列程序,必須對您使用的帳戶委派下列項目:
- Exchange 組織系統管理員角色
如需管理 Exchange Server 2007 所需之權限、委派角色及權利的相關資訊,請參閱權限考量。
請確定您已閱讀管理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另外請注意,您必須設定先公認的網域,才能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中使用 SMTP 位址網域。如需設定公認的網域的相關資訊,請參閱管理公認的網域。
程序
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建立新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啟動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
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展開 [組織組態],然後按一下 [集線傳輸]。
在執行窗格中,按一下 [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精靈隨即出現。
在 [簡介] 頁面上,完成下列欄位:
名稱 使用此文字方塊以建立新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顯示名稱。此名稱最多可包含 64 個字元,但不可以包括萬用字元。
所有收件者類型 按一下此按鈕,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所有收件者類型。在 Exchange 2007 中,收件者包括信箱使用者、擁有郵件功能的使用者、郵件連絡人、擁有郵件功能的通訊群組與安全性群組,以及擁有郵件功能的公用資料夾。
下列特定類型 按一下此按鈕,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特定收件者類型。您可以選取下列一或多種收件者類型:
- 擁有 Exchange 信箱的使用者 如果想要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擁有 Exchange 2007、Exchange 2003 以及 Exchange 2000 Server 信箱的使用者,請選取此核取方塊。具有 Exchange 信箱的使用者,是指具有使用者網域帳戶,且在 Exchange 組織中有信箱的使用者。
- 擁有外部電子郵件地址的使用者 如果想要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擁有外部電子郵件地址的使用者,請選取此核取方塊。擁有外部電子郵件帳戶的使用者會擁有 Active Directory 目錄服務中的使用者網域帳戶,但是會使用組織外部的電子郵件帳戶。這樣一來,他們便可以包含在全域通訊清單 (GAL) 並新增到通訊群組清單。
- 資源信箱 如果想要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 Exchange 資源信箱,請選取此核取方塊。資源信箱可讓您透過信箱管理公司資源,例如會議室或公司用車。
- 擁有外部電子郵件地址的連絡人 如果想要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擁有外部電子郵件地址的連絡人,請選取此核取方塊。具有外部電子郵件帳戶的連絡人在 Active Directory 中沒有使用者網域帳戶,但是具有可在 GAL 中取得的外部電子郵件地址。
- 擁有郵件功能的群組 如果想要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擁有郵件功能的安全性群組或通訊群組,請選取此核取方塊。擁有郵件功能的群組類似於通訊群組。傳送到擁有郵件功能之群組帳戶的電子郵件,會遞送給數位收件者。
按 [下一步]。
在 [條件] 頁面上,完成下列欄位:
附註: 此頁面上的條件是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中預先定義的條件。除了此頁面提供的條件以外,如果您要指定自己的條件,則必須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來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自訂查詢。請注意,有自訂收件者篩選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只能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來管理篩選器和條件設定。如要深入了解如何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以建立自訂的篩選器,請參閱 New-EmailAddressPolicy 及 Set-EmailAddressPolicy。 步驟 1:選取條件 使用此區段以為您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選取一或多個條件。若您不想針對原則設定任何條件,請不要選取任何核取方塊。
附註: 此精靈的 [簡介] 頁面可讓您指定此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收件者範圍。選取條件會進一步限制原則的成員資格,僅限範圍內符合指定條件的那些收件者。 您可以從下列條件中選取:
- 收件者位於省 (市) 內 如果想要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僅包含位於特定州或省內的收件者,請選取此核取方塊。這項資訊會包含在收件者內容的 [地址與電話] 索引標籤上。
- 收件者位於部門內 如果想要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僅包含位於特定部門內的收件者,請選取此核取方塊。此資訊會包含在收件者內容的 [組織] 索引標籤中。
- 收件者位於公司內 如果想要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僅包含位於特定公司內的收件者,請選取此核取方塊。此資訊會包含在收件者內容的 [組織] 索引標籤中。
附註: [省/市]、[部門] 及 [公司] 條件是根據僅適用於信箱、郵件使用者及郵件連絡人的屬性。這些條件不適用於擁有郵件功能的通訊群組。如果您為電子郵件地址原則設定以上任何條件,這些條件並不會套用到擁有郵件功能的通訊群組。 - 自訂屬性等於值 每位收件者有 15 個自訂屬性。每個自訂的屬性都有一個個別的條件。如果想要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僅包含將特定的自訂屬性設為特定值的收件者,請選取對應於此自訂屬性的核取方塊。
步驟 2:編輯條件 (按一下加底線的值) 如果在步驟 1 中選取任何條件,則您選取的每個條件將附加至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定義。例如,若在步驟 1 中選取了 [收件者位於省 (市) 內] 核取方塊,您將在步驟 2 中看到 [在指定的州或省] 條件。
對於每個條件,按一下加底線的詞彙以建立您的條件。依預設,新條件加底線的詞彙將會載明 [已指定]。在您編輯條件之後,加底線的詞彙將會變更為您指定的值。
若您按一下 [省/市]、[部門] 及 [公司] 條件之加底線的值,便會出現對話方塊,供您指定該條件的值。若要建立條件的值,請使用對話方塊中的下列按鈕:
- 新增 在文字方塊中輸入值,然後按一下 [新增]。您可以新增一個以上的值,但您無法輸入重複的值。
- 編輯 若要修改現有的值,請從清單中選取它,然後按一下 [編輯]。
- 若要移除現有的值,請從清單中選取它,然後按一下 。
若您按一下自訂屬性條件之加底線的值,便會出現對話方塊,供您指定該條件的值。對於每個自訂屬性,您可以指定單一的值。在文字方塊中輸入一個值,然後按一下 [確定]。
重要事項: 您在這些對話方塊中輸入的值,必須完全符合收件者內容中顯示的值。例如,如果您在 [指定省或市] 對話方塊中輸入 Washington,但收件者內容中的 [地址與電話] 索引標籤將州列示為 [WA],就與條件不符。 預覽 按一下此按鈕,根據您指定的條件,檢視將會納入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收件者。
按 [下一步]。
在 [電子郵件地址] 索引標籤上按一下 [新增],以將新的電子郵件地址新增至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中。使用下拉式方塊選取 SMTP 電子郵件地址 (預設) 或自訂電子郵件。根據您所選取的地址類型,會出現 [SMTP 電子郵件地址] 或 [自訂地址] 對話方塊。如需這些對話方塊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下列主題:
在 [排程] 頁面上,完成下列欄位。
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選取下列其中一個排程設定,以指定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時機。
- 立即 選取此選項以在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後,立即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 在下列時間 選取此選項並使用對應的下拉式清單,以指定套用新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時間。
取消在下列時間後仍在執行的工作 (以小時為單位) 選取此核取方塊,並使用對應的文字方塊來指定執行新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工作的時間長度。預設值為 8 小時。
按 [下一步]。
在 [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頁面上檢閱您的組態設定。按一下 [新增] 來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按一下 [上一步] 可以變更組態。
在 [完成] 頁面上,確認是否已順利建立新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完成] 的狀態表示精靈已順利完成工作。[失敗] 的狀態表示工作未順利完成。如果工作失敗,請檢閱摘要以取得說明,然後按一下 [上一步] 以進行任何組態變更。
按一下 [完成] 以完成 [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精靈。
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建立新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執行下列命令:
New-EmailAddressPolicy -Name <String> -IncludedRecipients <Nullable> -Priority <EmailAddressPolicyPriority> -EnabledEmailAddressTemplates <ProxyAddressTemplateCollection>
例如,若要建立新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以包含美國東南部辦公室 (southeast offices) 的信箱使用者,並使其電子郵件地址包含其姓氏加上名字前兩個字母的組合,請執行下列命令:
New-EmailAddressPolicy -Name "southeast offices" -IncludedRecipients UserMailbox -ConditionalStateorProvince "Georgia","Alabama","Louisiana" -EnabledEmailAddressTemplates "SMTP:%s%2g@southeast.contoso.com"
如需詳細的語法及參數資訊,請參閱 New-EmailAddressPolicy 相關主題。
相關資訊
如需公認的網域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下列主題:
如需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了解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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