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精靈 > 電子郵件地址頁面 > SMTP 電子郵件地址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6-12-20
使用 [SMTP 電子郵件地址] 對話方塊可設定組織之簡易郵件傳送通訊協定 (SMTP) 電子郵件地址的格式。例如,您可以建立原則,以將組織中每位成員的 SMTP 電子郵件地址顯示為 lastname.firstname@example.com 或 alias@example.com。
電子郵件地址本機部分
選取此核取方塊可設定 SMTP 電子郵件地址本機部分的顯示方式。電子郵件地址的本機部分就是在 @ 記號前面顯示的名稱。如果您清除此核取方塊,本機部分就會使用收件者的別名。請從下列選項中選取:
使用別名
附註:
如果您按一下 [使用別名],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就會使用收件者內容頁之 [電子郵件地址] 索引標籤上顯示的收件者別名。 名字.姓氏 (john.smith)
名字縮寫與姓氏 (jsmith)
名字與姓氏縮寫 (johns)
姓氏.名字 (smith.john)
姓氏縮寫與名字 (sjohn)
姓氏與名字縮寫 (smithj)
- 電子郵件地址網域
使用此方塊可選取此電子郵件地址原則適用的電子郵件地址網域。若您的組織可接收多個網域的郵件,或若您的預設網域僅限內部使用,而您需使用不同的外部郵件網路,那麼亦可建立額外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相關資訊
若要進一步了解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了解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如需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相關資訊,請參閱管理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如需建立新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如何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