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LayoutEditorPart 建構函式

定義

建立類別的新執行個體。

public:
 LayoutEditorPart();
public LayoutEditorPart ();
Public Sub New ()

備註

LayoutEditorPart 構函式是預設值;在 類別中 LayoutEditorPart 未宣告建構函式,因此在建立類別的新實例時不會執行任何特殊工作。

通常您不需要使用 建構函式,因為您可以在設計時間以宣告方式將控件加入 LayoutEditorPart 頁面。 不過,如果您需要以程序設計方式新增 LayoutEditorPart 控件,您可以使用 建 LayoutEditorPart 構函式。

適用於

另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