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CopyOnWriteArrayList.ToArray 方法

定義

多載

ToArray()

傳回數位,其中包含此清單中所有元素的適當順序(從第一個專案到最後一個專案)。

ToArray(Object[])

傳回數位,其中包含此清單中所有元素的適當順序(從第一個專案到最後一個專案):傳回數位的運行時間類型是指定數位的運行時間類型。

ToArray()

傳回數位,其中包含此清單中所有元素的適當順序(從第一個專案到最後一個專案)。

[Android.Runtime.Register("toArray", "()[Ljava/lang/Object;", "GetToArrayHandler")]
public virtual Java.Lang.Object[] ToArray ();
[<Android.Runtime.Register("toArray", "()[Ljava/lang/Object;", "GetToArrayHandler")>]
override this.ToArray : unit -> Java.Lang.Object[]

傳回

Object[]

包含此清單中所有元素的陣列

實作

屬性

備註

傳回數位,其中包含此清單中所有元素的適當順序(從第一個專案到最後一個專案)。

傳回的陣列將會是「安全」,在此清單中不會維護其參考。 (換句話說,此方法必須配置新的數位。 因此,呼叫端可以自由修改傳回的陣列。

這個方法可作為數位型和集合型 API 之間的網橋。

java.util.concurrent.CopyOnWriteArrayList.toArray()Java 檔。

此頁面的部分是根據 Android 開放原始碼專案所建立和共用的工作進行修改,並根據 Creative Commons 2.5 屬性授權中所述的詞彙使用。

適用於

ToArray(Object[])

傳回數位,其中包含此清單中所有元素的適當順序(從第一個專案到最後一個專案):傳回數位的運行時間類型是指定數位的運行時間類型。

[Android.Runtime.Register("toArray", "([Ljava/lang/Object;)[Ljava/lang/Object;", "GetToArray_arrayLjava_lang_Object_Handler")]
[Java.Interop.JavaTypeParameters(new System.String[] { "T" })]
public virtual Java.Lang.Object[] ToArray (Java.Lang.Object[] a);
[<Android.Runtime.Register("toArray", "([Ljava/lang/Object;)[Ljava/lang/Object;", "GetToArray_arrayLjava_lang_Object_Handler")>]
[<Java.Interop.JavaTypeParameters(new System.String[] { "T" })>]
override this.ToArray : Java.Lang.Object[] -> Java.Lang.Object[]

參數

a
Object[]

陣列,如果清單的專案夠大,則為要儲存的陣列;否則,會為此用途配置相同運行時間類型的新陣列。

傳回

Object[]

包含此清單中所有元素的陣列

實作

屬性

備註

傳回數位,其中包含此清單中所有元素的適當順序(從第一個專案到最後一個專案):傳回數位的運行時間類型是指定數位的運行時間類型。 如果清單符合指定的陣列,則會傳回該陣列。 否則,會使用指定數位的運行時間類型和此清單的大小來配置新的陣列。

如果此列表符合指定陣列中要備援的空間(亦即陣列的元素數目超過此清單),則緊接在清單結尾後面的陣列中的元素會設定為 null。 (只有當呼叫端知道此列表不包含任何 Null 元素時,這個清單才有助於判斷此列表的長度。

#toArray()如同方法,這個方法會做為數位型和集合型 API 之間的橋樑。 此外,此方法允許精確控制輸出數位的運行時間類型,而且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用來節省配置成本。

假設 x 是已知只包含字串的清單。 下列程式代碼可用來將清單傾印到 新組 String中:

{@code String[] y = x.toArray(new String[0]);}

請注意, toArray(new Object[0]) 函式與 相同 toArray()

java.util.concurrent.CopyOnWriteArrayList.toArray(T[])Java 檔。

此頁面的部分是根據 Android 開放原始碼專案所建立和共用的工作進行修改,並根據 Creative Commons 2.5 屬性授權中所述的詞彙使用。

適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