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邊硬體指導方針
若要讓遠端桌面連線 (RDC) 用戶端,遠端桌面工作階段主機 (RD 工作階段主機) 伺服器是本機電腦。 因此,連接到伺服器的磁片磁碟機和印表機等裝置會顯示為用戶端的本機裝置。 相反地,附加至用戶端終端機的磁片磁碟機和印表機可能會是遠端裝置,視針對連線選取的選項、所使用的伺服器,以及所使用的用戶端軟體版本而定。
雖然遠端桌面服務的初始版本不支援將輸出直接傳送至用戶端終端機的序列、平行和音效埠的應用程式,但目前的版本可讓這些裝置顯示為本機裝置,以在遠端桌面服務會話中執行的應用程式。
如果其硬體裝置不是設計來透過遠端會話運作,廠商必須確定設備磁碟機軟體會使用系統原則或群組原則強制停用裝置的重新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