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資料
每個事件都可以有與其相關聯的事件特定資料。 事件檢視器不會解譯此資料;它只會以合併的十六進位和文字格式顯示額外的資料。 事件記錄檔中事件的大小上限為0x3FFFF位元組。 因此,請謹慎使用事件特定的資料,只有在您確定對問題進行偵錯時,才會包含該資料。 例如,許多網路相關事件包括網路控制區塊, (NCB) 為事件特定資料。
當您使用事件特定資料時,其描述字串的最後一個部分應該提供作為事件特定資料的資訊附注。 例如,網路軟體可以提供如下的附注:「 (NCB 是事件資料.) 」做為慣例,請使用這類備註的括弧,如本範例所示。
您也可以使用事件特定資料來儲存應用程式可以獨立于事件檢視器處理的資訊。 例如,您可以特別撰寫事件的檢視器,或撰寫掃描記錄檔的程式,並建立包含事件特定資料資訊的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