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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OVE 屬性

REMOVE 屬性的值是要移除的逗號分隔的功能清單。 功能必須存在於 功能資料表的 [功能] 資料行中,。 請注意,如果您在命令行上使用 REMOVE=ALL,安裝程式會移除安裝層級大於 0 的所有功能。 在此情況下,安裝程式不會移除安裝層級為 0 的功能。 如需安裝層級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功能數據表

言論

若要判斷產品是否已完全卸載,套件作者可以使用條件表達式來檢查 REMOVE=ALL。 請注意,如果產品藉由將其頂端功能設定為缺席而移除,REMOVE 屬性在 InstallValidate 巨集指令之後,才會等於 ALL。 這表示任何相依於 REMOVE=ALL 的自定義動作都必須在 InstallValidate 之後排序。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移除期間執行的調理動作。 請注意,功能名稱會區分大小寫。

安裝程式一律會依照下列順序評估下列屬性:

  1. ADDLOCAL
  2. REMOVE
  3. ADDSOURCE
  4. ADDDEFAULT
  5. 重新安裝
  6. 公告
  7. COMPADDLOCAL
  8. COMPADDSOURCE
  9. COMPADDDEFAULT
  10. FILEADDLOCAL
  11. FILEADDSOURCE
  12. FILEADDDEFAULT

例如,如果命令行指定 ADDLOCAL=ALL、ADDSOURCE = MyFeature,則所有功能都會先設定為 run-local,然後 MyFeature 設定為 run-from-source。 如果命令行是 ADDSOURCE=ALL,ADDLOCAL=MyFeature,第一個 MyFeature 會設定為 run-local,則評估 ADDSOURCE=ALL 時,所有功能(包括 MyFeature) 都會重設為 run-from-source。

安裝程式會將 預先選取的 屬性設定為在繼續暫停安裝期間或命令行上指定上述任何屬性時的值 “1”。

要求

要求 價值
版本
Windows Server 2012、Windows 8、Windows Server 2008 R2 或 Windows 7 上的 Windows Installer 5.0。 Windows Server 2008 或 Windows Vista 上的 Windows Installer 4.0 或 Windows Installer 4.5。 Windows Server 2003 或 Windows XP 上的 Windows Installer。 如需 Windows Installer 版本所需的最低 Windows Service Pack 相關信息,請參閱 Windows Installer Run-Time 需求

另請參閱

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