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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元件程式代碼

指定安裝 元件時,套件作者應遵循 將應用程式組織組織成元件中所述的元件組織一般規則。 作者可能需要引進新的元件或修改現有的元件。 如果新增、移除或修改資源實際上會建立新的元件,則也必須變更元件程序代碼。

建立新元件

引進新的元件,並在進行下列任何變更時指派唯一的元件程式代碼:

  • 任何未經測試證明與之前版本的元件相容的變更。 在此情況下,您也必須變更元件中每個資源的名稱或目標位置。
  • 元件中任何檔案、登錄機碼、快捷方式或其他資源的名稱或目標位置變更。 在此情況下,您也必須變更元件中每個資源的名稱或目標位置。
  • 從元件新增或移除任何檔案、登錄機碼、快捷方式或其他資源。 在此情況下,您也必須變更元件中每個資源的名稱或目標位置。
  • 將 32 位元件重新編譯成 64 位元件。

在引進新元件時,作者必須執行下列其中一項動作,以確保元件不會與任何現有的元件衝突:

  • 若資源可能被其他元件安裝於相同名稱和目標位置,請變更其名稱或目標位置。
  • 否則,請保證新元件永遠不會安裝到與另一個元件相同的資料夾中,且該元件擁有共用名稱和位置的資源。 這包括具有相同檔名的當地語系化檔案版本。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如果元件規則中斷會發生什麼情況?
  • 變更現有元件的元件程式代碼時,也會變更元件中每個檔案、登錄機碼、快捷方式和其他資源的名稱或目標位置。

建立一個元件的新版本

新版的元件會指派與另一個現有元件相同的元件程式代碼。 在下列情況下,修改元件而不變更元件程式代碼是選擇性的:

  • 測試已證明元件的變更與所有舊版本的元件向後相容。
  • 作者可以保證,新版本的元件永遠不會安裝在與需要舊版元件或應用程式舊版衝突的系統上。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如果元件規則中斷會發生什麼情況?

當一個新版本的元件的元件程序代碼更改會導致兩個元件共享資源時,例如登錄值、檔案或快捷方式,不得進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