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容錯移轉叢集」設定檔案共用見證
當叢集包含偶數個投票節點時,您應該設定見證。 如果半數的叢集節點同時停止運作或中斷連線,新增見證投票可讓叢集繼續執行。 檔案共用見證是一種仲裁見證類型,它使用伺服器訊息區塊 (SMB) 檔案共用來保存記錄檔中的叢集資訊。 此檔案共用可以裝載在伺服器、USB 記憶體或網路連接記憶體 (NAS) 上。
檔案共用見證也適用於具有複寫儲存的多網站叢集。
您可以在下列情況下使用檔案共用見證:
無法使用雲端見證,因為叢集節點沒有可靠的因特網連線或因特網連線。
由於沒有任何共用磁碟機可用於磁碟見證,因此無法使用磁碟見證。 例如,儲存體空間直接存取叢集、SQL Server Always On 可用性群組 (AG) 或 Exchange 資料庫可用性群組 (DAG)。 這些類型的叢集都未使用共用磁碟。
如需仲裁設定選項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設定和管理仲裁]。
在本文中,了解如何設定「容錯移轉叢集」的檔案共用見證。
必要條件
在使用檔案共用見證之前,必須滿足以下先決條件:
故障轉移叢集功能必須安裝在您的裝置上並加以設定。 若要深入瞭解,請參閱 安裝或卸載角色、角色服務或功能。
您具有「容錯移轉叢集」的完整控制權限。
在見證裝置上設定檔案共用的管理員認證。
用於支援 SMB 2 或更新版本的檔案共享見證裝置。
如果檔案共用使用未加入網域的裝置,您的叢集必須執行 Windows Server 2019 或更新版本。
裝載檔案共用見證的裝置,必須至少有 5 MB 的可用空間。
警告
故障移轉叢集不支援使用分散式檔案系統(DFS)或複寫的存儲技術。 DFS 可能會導致空間或時間上的分區,導致叢集節點獨立運行並可能引發數據遺失。
設定檔案共用
設定叢集仲裁的檔案共用見證時,檔案共用:
必須專用於單一叢集,且不用來儲存使用者或應用程式資料。
單一檔伺服器可以設定為多個檔案共用,以作為多個叢集的見證。
應該與叢集節點或叢集站台實體分隔。 例如,視需要考慮網路、電源、機架和會議室的分離。 如果叢集節點或站台之間的網路通訊遺失,分隔可讓叢集節點或站台有機會繼續運作。
如果需要檔案共用的高可用性,您可以使用個別的「容錯移轉叢集」。
檔案共用見證可以裝載於已加入網域的 Windows 裝置或未加入網域的裝置上,例如:
NAS 裝置。
已加入工作組的 Windows 裝置。
具有本機 USB 儲存裝置的路由器。
設定檔案共用見證的步驟,會根據裝載檔案共用的裝置類型而有所不同。 若要建立檔案共用,請為您的案例選取相關的索引標籤。
- 已加入網域的 Windows 裝置
- 未加入網域的裝置
若要在已加入網域的 Windows 裝置上設定檔案共享見證,請遵循下列步驟:
重要
SMB 檔案共用必須裝載到已加入相同 Active Directory 樹系做為叢集之 Windows 伺服器上。
以滑鼠按右鍵點擊 [開始],選取 [電腦管理]。
在 [計算機管理] 控制台中,展開 [系統工具] > [共享資料夾]。
以滑鼠右鍵點擊 [共用],選取 [新增共用]。
在 [建立共享資料夾精靈]上,按一下 [下一步] 開始。
輸入您要分享的資料夾路徑,或選取 [瀏覽] 以尋找資料夾,然後選取 [[下一步]。
輸入 [共享名稱]的名稱,然後選取 [變更] 以設定離線設定。 新增分享描述是可選的。
選擇 ,未提供共享資料夾中的檔案或程式作離線使用。 選取 [確定],然後選取 [下一步]。
在 共享資料夾許可權下,選取 自定義許可權,然後選取 自定義。
選取[所有人],然後選取[移除]。
選取 [[新增],輸入名稱,或尋找包含 CNO 之叢集或適當 Active Directory 群組的叢集名稱物件 (CNO)。 然後選擇[確定] 。
選取 [變更] 和 [讀取 權限]。
選取 [安全性] 索引標籤,然後選取 [進階]。
在 [進階安全性設定] 畫面的 [ 許可權] 索引卷標底下,選取 [新增]。
在 基本許可權下,選取 修改、讀取 & 執行、列出資料夾內容,讀取。 然後選擇[確定] 。
確認並設定任何其他資料夾權限,以符合您組織的需求。 選取每個對話方塊的 [確定],直到您返回 [[共用資料夾權限] 畫面為止。
選取 [完成] 以建立共用。
現在,您在已加入網域的 Windows 裝置上擁有檔案共用,並已根據您的組織設定了必要的許可權。 繼續進行下一個步驟來設定叢集仲裁設定。
設定叢集仲裁
您可以使用故障轉移叢集管理器或 FailoverClusters PowerShell 模組來配置叢集仲裁設定。
若要將叢集仲裁設定為在已加入網域的裝置上使用檔案共用見證,請使用故障轉移叢集管理員並遵循下列步驟:
在 Server Manager中,選取 [工具],然後選取 [故障轉移叢集管理員] 。
在左窗格的 [故障轉移叢集管理員]下,選取您想要設定的叢集。
在右窗格的 [動作] 底下,選取 [更多動作],然後選取 [設定叢集仲裁設定]。
在 [設定叢集仲裁精靈]下,選取 [下一步] 。
在 [選取仲裁組態選項] 下,選取 [選取仲裁見證],然後選取 [下一步]。
在 [選取仲裁見證] 下,選取 [設定檔案共用見證],然後選取 [下一步]。
在 [設定檔案共用見證] 底下,輸入檔案路徑位置,或選取 [流覽],再次選取 [流覽],然後找出要作為見證資源的檔案共用。 然後選取下一步。
在 [確認] 下,檢閱您的設定,然後選取 [下一步]。
執行精靈之後,會顯示 [摘要] 頁面。 如果要查看精靈執行之任務的報告,請選取 [檢視報告]。 選取 完成 完成您的設定。
注意
在您設定叢集仲裁之後,我們建議您執行 [驗證仲裁設定] 測試,以確認更新的仲裁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