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分割 IPv6 框架

若要支援標頭資料分割,NIC 必須支援分割 IPv6 乙太網路框架,而不需要任何 IPv6 擴充功能標頭。 NIC 必須能夠在上層通訊協定標頭的開頭分割這類畫面格。

支援具有 IPv6 擴充功能標頭的 IPv6 乙太網路框架是選擇性的。 NIC 可以支援某些 IPv6 選項,但不支援其他選項。 NIC 不得分割包含不支援之 IPv6 擴充功能標頭的 IPv6 框架。 分割框架的標頭部分必須包含整個 IPv6 標頭和所有存在的 IPv6 擴充功能標頭。

NIC 也可以支援片段 IPv6 框架的標頭資料分割。 如需片段 IPv4 框架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分割片段 IP 框架

注意 為了滿足標頭資料需求,支援 IPv4 選項、IPv6 延伸模組標頭或 TCP 選項,表示 NIC 能夠辨識元素、判斷其長度、將它包含在標頭 MDL 中,並找出其結尾和框架中下一個元素的開頭。

如果標頭資料分割提供者分割 IPv6 框架,表示 NET_BUFFER_LIST 結構必須在 NblFlags 成員中設定NDIS_NBL_FLAGS_IS_IPV6旗標。 如需在 NET_BUFFER_LIST 結構中設定標頭資料分割旗標的完整資訊,請參閱 設定NET_BUFFER_LIST資訊

其他乙太網路框架特性會決定如何分割 IPv6 畫面格。 如果框架已分散,請參閱 分割片段 IP 框架。 如果框架包含 TCP 資訊,請參閱 在 TCP 承載分割框架。 如果框架包含 UDP 資訊,請參閱在 UDP 承載分割框架。 如需所有其他情況,請參閱 分割 TCP 和 UDP 以外的畫面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