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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數值檢查

驅動程式管理員會檢查下列類型的引數。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驅動程式管理員會針對引數值中的錯誤傳回 SQL_ERROR。

  • 環境、連接和陳述式控制代碼通常不能是 Null 指標。 驅動程式管理員會在找到 Null 控制代碼時傳回 SQL_INVALID_HANDLE。

  • 必要的指標引數,例如 SQLAllocHandle 中的 OutputHandlePtrSQLSetCursorName 中的 CursorName,不能是 Null 指標。

  • 不支援驅動程式特定值的選項旗標必須是合法值。 例如,SQLSetPos 中的 Operation 必須是 SQL_POSITION、SQL_REFRESH、SQL_UPDATE、SQL_DELETE 或 SQL_ADD。

  • 驅動程式支援的 ODBC 版本必須支援選項旗標。 例如,在呼叫 ODBC 2.0 驅動程式時,SQLGetInfo 中的 InfoType 不能是 SQL_ASYNC_MODE (在 ODBC 3.0 中引入)。

  • 資料行和參數編號必須大於 0 或大於等於 0,視函式而定。 驅動程式必須根據目前的結果集或 SQL 陳述式檢查這些引數值的上限。

  • 長度/指標引數和資料緩衝區長度引數必須包含適當的值。 例如,指定 SQLColumns (NameLength3) 中資料表長度的引數必須是 SQL_NTS,或大於 0 的值;SQLDescribeCol 中的 BufferLength 必須大於或等於 0。 驅動程式也可能需要檢查這些引數。 例如,驅動程式可能會檢查 NameLength3 是否小於或等於資料來源中資料表名稱的長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