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排列和停駐視窗
整合式開發環境 (IDE) 有兩種視窗:工具視窗和文件視窗。您可以調整程式碼的檢視和編輯空間,視您如何排列 IDE 中的視窗而定。以下只列出部分您可以排列視窗的方式:
將文件視窗釘選到索引標籤井左邊。
將視窗停駐成編輯框架的索引標籤。
將工具視窗停駐在 IDE 的框架邊緣。
使視窗浮動在 IDE 上方或外面。
沿著 IDE 的邊緣隱藏工具視窗。
在不同的監視器上顯示視窗。
將視窗位置重設為預設配置。
排列工具和文件視窗的方式有直接拖曳、使用 [視窗] 功能表上的命令,以及以滑鼠右鍵按一下要排列之視窗的標題列。排列工具列的方式有直接拖曳或是使用 [自訂] 對話方塊。如需放置工具列之做法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如何:在 Visual Studio 中自訂功能表和工具列。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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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指示的某些 Visual Studio 使用者介面項目中,您的電腦可能會顯示不同的名稱或位置:您所擁有的 Visual Studio 版本和使用的設定決定了這些項目。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Visual Studio 中的自訂開發設定。 |
浮動視窗
您可以在 IDE 中的預設位置取消停駐任何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然後將該視窗移到桌面或另一台監視器上的任何位置。您在「浮動定位」可以停駐許多工具和文件視窗,然後將它們當做一個單位在桌面上移動或移到另一個監視器。
如果同時出現兩個的文件視窗,則編輯其中一個視窗的內容,會同時更新這兩個視窗。
若要將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放在 IDE 外面
- 將視窗拖曳至想要的位置。
若要讓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回復至其最近停駐的位置
按兩下視窗的標題列時按下 CTRL。
注意事項 在未按下 CTRL 時按兩下 IDE 外面之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的標題列,會將視窗最大化。
停駐視窗
用於顯示文件的設計工具視窗和編輯器視窗,預設會以索引標籤式窗格的形式排列在 IDE 編輯框架中。輔助方塊會在您將編輯器或設計工具視窗拖曳至另一個位置時出現,協助您輕鬆地重新停駐視窗。
設計工具和編輯器視窗的輔助方塊
工具視窗可以固定在 IDE 中框架的一邊或在編輯框架中。輔助方塊會在您將工具視窗拖曳至另一個位置時出現,協助您輕鬆地重新停駐視窗。
工具視窗的輔助方塊
若要停駐工具視窗和文件視窗
按一下想要停駐的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
將視窗拖往 IDE 的中間。
提示 若要移動可停駐的視窗,而不將視窗貼到位置上,請在拖曳視窗時選擇 CTRL 鍵。
便會出現輔助方塊。輔助方塊的四個箭號分別指向編輯窗格的四邊。如果視窗是工具視窗,則會有額外四個箭號分別指向 IDE 的四邊。
當視窗到達您想要讓它停駐的位置時,請將指標移到輔助方塊的對應部分上方。指定的區域會呈現灰色。
若要將視窗停駐在指定的位置上,請放開滑鼠按鍵。
例如,如果 [方案總管] 停駐在 IDE 的右邊緣,而您想要使它停駐在左邊緣,請將 [方案總管] 拖往 IDE 的中間,並將指標移到輔助方塊最遠的左箭號上方,然後放開滑鼠按鍵。
您也可以將工具視窗停駐在 IDE 其中一個邊牆的某個部分,方法是將它拖曳至那一邊,直到您看到次要輔助方塊。按一下四個箭號中的一個箭號,即可將工具視窗停駐在邊牆的那個部分。
工具視窗最小化
工具視窗支援名為自動隱藏的功能。當您使用其他視窗時,「自動隱藏」能使視窗移至其他位置。當視窗自動隱藏時,視窗的名稱會顯示在 IDE 邊緣的索引標籤上。若要再次使用視窗,請指向索引標籤上,讓視窗回到檢視內。
使用自動隱藏
在功能表列上,選擇 [視窗]、[自動隱藏] 以開啟或關閉自動隱藏。
或者,您也可以按一下視窗標題列上的圖釘圖示。當自動隱藏啟用時,圖釘圖示類似下圖。
啟用的自動隱藏
當自動隱藏停用時,圖釘圖示類似下圖。
停用的自動隱藏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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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設定 [自動隱藏] 是對個別工具視窗還是停駐的群組執行,請選取或清除 [選項] 對話方塊中的 [[自動隱藏] 按鈕只影響作用中的工具視窗]。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選項對話方塊、環境、一般。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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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窗有焦點時,啟用了 [自動隱藏] 的工具視窗會暫時回復顯示狀態。若要重新隱藏視窗,請選取目前視窗外的一個項目。視窗失去焦點之後,就會到隱藏狀態。 |
指定監視器
如果您有第二部監視器,且您的作業系統支援該監視器,則可以選擇由哪一部監視器來顯示視窗。您甚至可以將多個視窗群組在其他監視器的「浮動定位」中。
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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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可以建立 [方案總管] 的多個執行個體,並將它們移到另一部監視器。以滑鼠右鍵按一下視窗,然後選擇 [新增方案總管檢視]。 |
若要將視窗移至不同監視器
使用 [控制台] 的 [顯示] 設定,設定多重監視器組態。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Windows 說明。
在 Visual Studio 中,將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拖曳至另一部監視器。
按兩下同時選擇 Ctrl 鍵,可將所有視窗恢復為原始監視器。
重設視窗配置
您可以使用 [重設視窗配置] 命令,讓 IDE 依您的設定集合回復為原始視窗配置。當您執行這個命令時,會發生下列動作:
所有視窗都會移到預設的位置。
在預設視窗配置中為關閉狀態的視窗都會關閉。
在預設視窗配置中為開啟狀態的視窗都會開啟。
您可以經由修改目前的設定來指定不同的預設視窗配置。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如何:變更選取設定。
若要將視窗位置重設為預設配置
在 [視窗] 功能表上,按一下 [重設視窗配置]。
在訊息方塊中,按一下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