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排列和停駐視窗
整合式開發環境 (IDE) 有兩種視窗:工具視窗和文件視窗。您可以調整程式碼的檢視和編輯空間,視您如何排列 IDE 中的視窗而定。以下只列出部分您可以排列視窗的方式:
良好釘選的文件視窗索引標籤的左邊。
將視窗停駐成編輯框架的索引標籤。
將工具視窗停駐在 IDE 的框架邊緣。
使視窗浮動在 IDE 上方或外面。
隱藏工具視窗沿著 IDE 的邊緣。
在不同的監視器上顯示視窗。
讓視窗在編輯框架中並排顯示。
將視窗位置重設為預設配置。
排列工具和文件視窗的方式有直接拖曳、使用 [視窗] 功能表上的命令,以及以滑鼠右鍵按一下要排列之視窗的標題列。排列工具列的方式有直接拖曳或是使用 [自訂] 對話方塊。如需放置工具列之做法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HOW TO:自訂功能表和工具列 (Visual Studio)。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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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指示的某些 Visual Studio 使用者介面項目中,您的電腦可能會顯示不同的名稱或位置:您所擁有的 Visual Studio 版本和使用的設定決定了這些項目。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Visual Studio 設定。 |
浮動視窗
您可以卸除任何工具視窗或從預設位置在 IDE 中的文件視窗,並將該視窗任何地方在桌面上或移到另一個監視器。您可以一起停駐多個工具和文件視窗,在"筏",然後當成一個單位四處移動桌面上或到另一個監視器。
如果兩個文件視窗會出現在此同時,兩者皆會更新在您編輯內容中。
若要將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放在 IDE 外面
- 將視窗拖曳至想要的位置。
若要讓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回復至其最近停駐的位置
按兩下視窗的標題列時按下 CTRL。
注意事項 在未按下 CTRL 時按兩下 IDE 外面之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的標題列,會將視窗最大化。
停駐視窗
用於顯示文件的設計工具視窗和編輯器視窗,預設會以索引標籤式窗格的形式排列在 IDE 編輯框架中。當您將在編輯器或設計工具視窗拖曳至其他地方才能幫助您輕鬆地重新視窗時,就會出現輔助方塊。
設計工具和編輯器視窗的輔助方塊
工具視窗可以到視窗固定在 IDE 中或編輯框架的框架一邊。當您將工具視窗拖曳至其他地方才能幫助您輕鬆地重新視窗時,就會出現輔助方塊。
工具視窗的輔助方塊
若要停駐工具視窗和文件視窗
按一下想要停駐的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
將視窗拖往 IDE 的中間。
提示 若要移動可固定視窗而不將它貼齊,Ctrl 鍵時選擇將視窗拖曳。
便會出現輔助方塊。輔助方塊的四個箭號分別指向編輯窗格的四邊。如果視窗是工具視窗,則會有額外四個箭號分別指向 IDE 的四邊。
當視窗到達您想要讓它停駐的位置時,請將指標移到輔助方塊的對應部分上方。指定的區域會呈現灰色。
若要將視窗停駐在指定的位置上,請放開滑鼠按鍵。
例如,如果 [方案總管] 停駐在 IDE 的右邊緣,而您想要使它停駐在左邊緣,請將 [方案總管] 拖往 IDE 的中間,並將指標移到輔助方塊最遠的左箭號上方,然後放開滑鼠按鍵。
您也可以將工具視窗停駐在 IDE 其中一個邊牆的某個部分,方法是將它拖曳至那一邊,直到您看到次要輔助方塊。按一下四個箭號中的一個箭號,即可將工具視窗停駐在邊牆的那個部分。
工具視窗最小化
工具視窗支援名為 [自動隱藏的功能。當您使用其他視窗時,「自動隱藏」能使視窗移至其他位置。當視窗自動隱藏的它的名稱會出現在 IDE 的邊緣的索引標籤上。若要一次使用 [] 視窗中,指到] 索引標籤上,讓視窗回到檢視。
若要使用 [自動隱藏
在功能表列上,選擇 [ 視窗, 自動隱藏來開啟或關閉自動隱藏。
或者,您也可以按一下視窗標題列上的圖釘圖示。啟用 [自動隱藏的圖釘圖示就會像下圖。
啟用的自動隱藏
停用自動隱藏時,圖釘圖示就會像下圖。
停用的自動隱藏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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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設定 [自動隱藏] 是對個別工具視窗還是停駐的群組執行,請選取或清除 [選項] 對話方塊中的 [[自動隱藏] 按鈕只影響作用中的工具視窗]。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選項對話方塊、環境、一般。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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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窗有焦點時,啟用了 [自動隱藏] 的工具視窗會暫時回復顯示狀態。若要重新隱藏視窗,請選取目前視窗外的一個項目。視窗失去焦點之後,就會到隱藏狀態。 |
指定監視器
如果您有第二部監視器,且您的作業系統支援該監視器,則可以選擇由哪一部監視器來顯示視窗。您可以更分組多個視窗一起"rafts"在其他監視器上。
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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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建立多個執行個體方案總管] 中 ,並將它們移到另一部監視器。視窗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擇 [ 新的方案總管檢視。 |
若要將視窗移至不同的監視器
使用 [控制台] 的 [顯示] 設定,設定多重監視器組態。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Windows 說明。
在 Visual Studio 中,將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拖曳至另一部監視器。
藉由連按兩下時選擇 Ctrl 鍵,您可以回到原來的監視器傳回所有視窗。
重設視窗配置
您可以使用 [重設視窗配置] 命令,讓 IDE 依您的設定集合回復為原始視窗配置。當您執行這個命令時,會發生下列動作:
所有視窗都會移到預設的位置。
在預設視窗配置中為關閉狀態的視窗都會關閉。
在預設視窗配置中為開啟狀態的視窗都會開啟。
您可以經由修改目前的設定來指定不同的預設視窗配置。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HOW TO:變更選取設定。
若要將視窗位置重設為預設配置
在 [視窗] 功能表上,按一下 [重設視窗配置]。
在訊息方塊中,按一下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