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Overrides (Visual Basic)

指定屬性或程序會覆寫自基底類別繼承的相同命名屬性或程序。

備註

規則

  • 宣告內容: 只有在屬性或程序宣告陳述式 (Declaration Statement) 中,才能使用 Overrides。

  • 組合的修飾詞: 您無法在同一個宣告中同時指定 Overrides 與 Shadows 或 Shared。因為覆寫項目可隱含覆寫,所以您無法將 Overridable 與 Overrides 合併。

  • 符合簽章 這個宣告的簽章必須完全符合其覆寫之屬性或程序的「簽章」(Signature)。這表示參數清單必須有相同的參數數目,並具有相同的順序和資料型別。

    除了簽章以外,覆寫宣告也必須完全符合下列各項:

    • 存取層級

    • 傳回型別 (若有的話)

  • 泛型簽章 :若為泛型程序,簽章會包含型別參數的數目。因此,覆寫宣告也必須符合該方面的基底類別版本。

  • 其他比對 :除了比對基底類別版本的簽章之外,這個宣告也必須在下列項目中比對它:

  • 遮蔽和覆寫 遮蔽和覆寫都會重新定義繼承的項目,但這兩個方法之間有顯著的差異。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Visual Basic 中的遮蔽功能

Overrides 修飾詞可用於以下內容中:

Function 陳述式

Property 陳述式

Sub 陳述式

請參閱

參考

MustOverride (Visual Basic)

NotOverridable (Visual Basic)

Overridable (Visual Basic)

型別清單 (Visual Basic)

概念

Visual Basic 中的遮蔽功能

Visual Basic 中的泛型型別 (Visual Basic)

其他資源

關鍵字 (Visual Ba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