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8250
警告 C28250: 函式不一致的附註: 先前的執行個體有錯誤發生。
注意: 這個函式有數個原型。這個警告比較第一個原型和執行個體數目 <number>。
如果宣告為透過 typedef 所宣告,在 typedef 出現的一行比比宣告的一行來的有用。
這個警告表示在註解中的錯誤,並要求在函式宣告中的標記法必須符合這個定義,但是有一點例外,就是如果函式 typedef 是被包含的。在這種情況下,函式 typedef 的宣告和定義將獲得明確標記。
請注意附註通常都會實作為巨集,巨集通常會產生包含許多低階附註。這項警告出現在每一個不相符的低階附註,因此單一無對應的附註巨集可能會產生許多不相符的低階附註。最佳的做法就是比較宣告和定義原始程式碼以確保它們是相同的。(附註順序的一般差異不會被報告)。
比較一定會在第一個找到的宣告與目前的執行個體之間。如果有額外的宣告,每一個宣告會被自動簽出。儘管識別兩個以上的宣告和定義是可能的,但執行不是兩個比較在目前是不可能的。上述 文字 欄位包含在兩個執行個體裡不同附註的清單 (在相當低階) 。
這個警告訊息顯示基礎程式碼文字給編譯器,而不是在原始程式碼裡面實際插入標記法的巨集 (比如每當巨集被使用時)。一般而言,您不需要了解低階附註,不過應該考慮附註報告中,錯誤訊息中報告的行號之間所指出的不一致。通常,原始程式碼檢查可以清楚的表示不一致為什麼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