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排列和停駐視窗
整合式開發環境 (IDE) 有兩種視窗:工具視窗和文件視窗。 您可以調整程式碼的檢視和編輯空間,視您如何排列 IDE 中的視窗而定。 以下只列出部分您可以排列視窗的方式:
將視窗停駐成編輯框架的索引標籤。
將工具視窗停駐在 IDE 的框架邊緣。
使視窗浮動在 IDE 上方或外面。
沿著 IDE 的邊緣最小化工具視窗。
在不同的監視器上顯示視窗。
讓視窗在編輯框架中並排顯示。
將視窗位置重設為預設配置。
排列工具和文件視窗的方式有直接拖曳、使用 [視窗] 功能表上的命令,以及以滑鼠右鍵按一下要排列之視窗的標題列。 排列工具列的方式有直接拖曳或是使用 [自訂] 對話方塊。 如需放置工具列之做法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HOW TO:自訂功能表和工具列 (Visual Studio)。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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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指示的某些 Visual Studio 使用者介面項目中,您的電腦可能會顯示不同的名稱或位置: 您所擁有的 Visual Studio 版本和使用的設定決定了這些項目。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使用設定。 |
浮動視窗
所有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均可自 IDE 中取消停駐,並且移至桌面上的任何位置。 如果同時顯示兩個互有關聯的文件視窗,則編輯其中一個視窗的內容,會同時更新這兩個視窗。
若要將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放在 IDE 外面
- 將視窗拖曳至想要的位置。
若要讓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回復至其最近停駐的位置
按兩下視窗的標題列時按下 CTRL。
注意事項 在未按下 CTRL 時按兩下 IDE 外面之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的標題列,會將視窗最大化。
停駐視窗
用於顯示文件的設計工具視窗和編輯器視窗,預設會以索引標籤式窗格的形式排列在 IDE 編輯框架中。
工具視窗可以固定在 IDE 中框架的一邊。 當您將工作視窗拖曳至 IDE 中的另一個位置時,便會出現輔助方塊。 輔助方塊可協助您快速將視窗重新停駐在 IDE 四邊中的一邊,或重新停駐在編輯框架中的某個位置。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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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移動可停駐的視窗,而不將視窗貼到位置上,請在拖曳時按住 CTRL。 |
下圖顯示將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拖往 IDE 中心時出現的輔助方塊。 只有在將工具視窗拖往 IDE 邊緣時,右邊緣的輔助方塊才會出現。
若要停駐工具視窗和文件視窗
按一下想要停駐的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
將視窗拖往 IDE 的中間。
便會出現輔助方塊。 輔助方塊的四個箭號分別指向編輯窗格的四邊。 如果視窗是工具視窗,則會有額外四個箭號分別指向 IDE 的四邊。
當視窗到達您想要讓它停駐的位置時,請將指標移到輔助方塊的對應部分上方。 指定的區域會呈現灰色。
若要將視窗停駐在指定的位置上,請放開滑鼠按鍵。
例如,如果 [方案總管] 停駐在 IDE 的右邊緣,而您想要使它停駐在左邊緣,請將 [方案總管] 拖往 IDE 的中間,並將指標移到輔助方塊最遠的左箭號上方,然後放開滑鼠按鍵。
您也可以將工具視窗停駐在 IDE 其中一個邊牆的某個部分,方法是將它拖曳至那一邊,直到您看到次要輔助方塊。 按一下四個箭號中的一個箭號,即可將工具視窗停駐在邊牆的那個部分。
工具視窗最小化
[工具] 視窗,其名稱會出現在 [檢視] 功能表上,可支援名為「自動隱藏」的功能。 當您使用其他視窗時,「自動隱藏」能使視窗移至其他位置。 當視窗自動隱藏時,視窗的名稱和圖示會顯示在 IDE 邊緣的索引標籤上。 若要再次使用視窗,請將指標移到索引標籤上,讓視窗回到檢視內。
開啟自動隱藏
按一下想要隱藏的視窗。
在 [視窗] 功能表上,按一下 [自動隱藏]。
或者,您也可以按一下視窗標題列上的圖釘圖示。
啟用的自動隱藏
關閉自動隱藏
按一下想要保持可見的視窗。
在 [視窗] 功能表上,按一下 [自動隱藏] 以取消核取記號。
或者,您也可以按一下視窗標題列上的圖釘圖示。
停用的自動隱藏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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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設定 [自動隱藏] 是對個別工具視窗還是停駐的群組執行,請選取或清除 [選項] 對話方塊中的 [[自動隱藏] 按鈕只影響作用中的工具視窗]。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選項對話方塊、環境、一般。 |
您可以控制這種轉換發生的速度。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選項對話方塊、環境、一般。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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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窗有焦點時,啟用了 [自動隱藏] 的工具視窗會暫時回復顯示狀態。 若要重新隱藏視窗,請選取目前視窗外的一個項目。 視窗失去焦點之後,就會到隱藏狀態。 |
指定監視器
如果您有第二部監視器,且您的作業系統支援該監視器,則可以選擇由哪一部監視器來顯示視窗。
若要將工具視窗放在不同監視器上
使用 [控制台] 的 [顯示] 設定,設定多重監視器組態。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Windows 說明。
在 Visual Studio 中,將工具視窗或文件視窗拖曳至另一部監視器。
並排顯示文件視窗
如果您想要在編輯程式碼時一次檢視多份文件,可以並排文件視窗。
若要並排文件視窗
如果 IDE 是在 [索引標籤式文件] 模式下執行,請選擇索引標籤然後將其拖曳到目前文件並排顯示的下方或上方。 一個矩形的外框便會出現在放置新文件並排顯示的位置。
如果 IDE 已設為使用 [多份文件] 視窗配置,請按一下 [視窗] 功能表上的 [水平並排] 或 [垂直並排]。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選項對話方塊、環境、一般。
重設視窗配置
您可以使用 [重設視窗配置] 命令,讓 IDE 依您的設定集合回復為原始視窗配置。 當您執行這個命令時,會發生下列動作:
所有視窗都會移到預設的位置。
在預設視窗配置中為關閉狀態的視窗都會關閉。
在預設視窗配置中為開啟狀態的視窗都會開啟。
您可以經由修改目前的設定來指定不同的預設視窗配置。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HOW TO:變更選取設定。
若要將視窗位置重設為預設配置
在 [視窗] 功能表上,按一下 [重設視窗配置]。
在訊息方塊中,按一下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