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TO:巡覽程式碼和文字
更新:2010 年 12 月
有各種方式可使用滑鼠和巡覽鍵在 [程式碼編輯器] 的文字或程式碼之間移動。
使用方向鍵一次移動一個字元,或使用方向鍵和 CTRL 鍵一次移動一個字。 您也可以使用方向鍵一次移動一行。
使用滑鼠按一下某個位置。
使用捲軸或滑鼠捲輪便可在文字中移動。
使用 HOME、END、PAGE UP 和 PAGE DOWN 鍵。
使用 CTRL + PAGE UP 和 CTRL + PAGE DOWN 鍵分別將插入點移到視窗上方和下方。
使用 CTRL + HOME 和 CTRL + END 鍵分別將插入點移到檔案的開頭或結尾。
使用 CTRL + 向上鍵和 CTRL + 向下鍵可不需移動插入點便可捲動檢視。
使用 [向後巡覽] 按鈕可在使用中文件內將插入點移至先前的位置,而 [向前巡覽] 按鈕則可返回最近的位置。
像 [累加搜尋]、[移至行]、[移至定義]、[文件開始]、[文件結尾]、[貼上] 以及 [插入檔案] 等作業都可在使用中文件內將插入點移動相當大的距離。 [向後巡覽] 和 [向前巡覽] 按鈕會保留最後 20 個插入點的位置。
下列章節說明在特定區段和程式碼行之間移動的其他方式:
巡覽列
[書籤視窗] 中的書籤
[工作清單] 中的註解工作
累加搜尋
[移至行] 命令
[移至定義] 命令
使用巡覽列巡覽
[巡覽列] 是由顯示在 [程式碼編輯器] 最上方的兩個下拉式方塊所組成。 它允許您直接瀏覽特定的類別或型別,或是所含的程序或成員。 並不是每個專案都包含 [巡覽列]。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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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覽列] 上的兩個下拉式方塊名稱會依據專案的類型而改變。 例如,在 Visual Basic 專案中,這兩個方塊名為 [類別名稱] 和 [方法名稱]。 在 C# 專案中,它們則名為 [型別] 和 [成員]。 |
若要將焦點從程式碼編輯器移至巡覽列
- 請按快速鍵組合 CTRL+F2。
若要將焦點從巡覽列移回程式碼編輯器
- 按下 ESC 鍵。
若要在巡覽列上於項目之間移動焦點
- 請按 TAB 鍵。
若要選取具有焦點的巡覽列項目並返回 IDE
- 請按一下 ENTER 鍵。
若要巡覽到類別或型別
- 在文件左上角的 [類別名稱]/[型別] 下拉式方塊中按一下其名稱。
若要直接瀏覽到類別中的程序
在文件右上角的 [方法名稱]/[成員] 下拉式方塊中按一下程序。
附註:在部分類別中,在目前程式碼檔外部定義的成員會變成灰色。
使用書籤巡覽
若要在他處編輯文件後回到您目前位置,請新增書籤至書籤視窗。
若要新增書籤
在編輯器中,選取您稍後要返回的行。
在 [書籤] 視窗中,按一下 [切換書籤] 按鈕
書籤符號
是顯示在編輯器的左邊界用以標記行。
繼續按 CTRL + K 切換書籤的開啟和關閉。
若要在使用中文件的書籤之間移動
在 [書籤] 視窗中,按一下 [下一個書籤]
或 [上一個書籤]
-或-
按 CTRL + K 後再按 CTRL + N 以移動至下一個書籤,或按 CTRL + K 後再按 CTRL + P 以移動至上一個書籤。
秘訣 使用 [向後巡覽] 和 [向前巡覽] 按鈕也可以回到原來的位置。
若要移除文件的所有書籤
在 [書籤] 視窗中,按一下 [清除書籤] 按鈕
-或-
按 CTRL + K 後再按 CTRL + L 可清除使用中文件內的所有書籤。
注意事項 若要刪除單一書籤,請在書籤上按一下滑鼠右鍵,再按 [切換書籤] 或按 CTRL+K 直到移除書籤為止。
巡覽註解工作
您可以在程式碼中建立註解工作,以標記您將要返回的地方,然後直接從 [工作清單] 巡覽這些位置。
若要建立和使用註解工作
在程式碼中加入註解時,必須以開發語言的註解資料標記開頭,後面緊接著註解語彙基元 (Token)。 例如,在 Visual Basic 中輸入像這樣的註解:
'TODO: Complete this routine.
此工作會自動加入 [工作清單] 的 [註解] 清單中。
繼續在文件中工作。
在 [工作清單] 工具列的 [檢視] 下拉式清單中,選取 [註解]。
就會顯示使用中文件內程式碼中的註解。
按一下註解工作便可返回程式碼中該註解工作的位置。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工作清單 (Visual Studio)。
累加搜尋
累加搜尋可協助您在輸入搜尋字元時,直接巡覽到目前文件中的位置。
若要使用累加搜尋瀏覽
選取在 [編輯] 功能表上的 [進階],然後選擇 [累加搜尋]。
開始輸入您所要尋找的字串字元。
在加入字元時,編輯器會反白顯示在目前文件中找到的第一個符合項目。
移至行命令
使用 [移至行] 命令將插入點移到特定的行號。
若要移至特定行號
在選項對話方塊、文字編輯器、所有語言、一般中,選取 [行號] 選項。
在編輯器開啟文件後,從 [編輯] 功能表選取 [移至行]。
輸入您要檢視的行號。
移至定義命令
使用 [移至定義] 命令可巡覽至方法或變數定義的程序。 例如,如果您定義一個名為 MyProc() 的程序,而且之後在程式碼中呼叫 MyProc(),您就可以使用 [移至定義] 直接巡覽至此方法的程序。
若要移至已呼叫的程序或變數的定義
選取對程序或變數的任何呼叫。
按 F12。
您將來到該程序或變數的定義。 若要返回呼叫的點,請按 [向後巡覽] 按鈕。
如果該定義是在您的專案之外,就會在 [物件瀏覽器] 中顯示其來源。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逐一瀏覽程式碼和元件。
請參閱
工作
參考
其他資源
變更記錄
日期 |
記錄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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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2 月 |
新增巡覽鍵。 |
客戶回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