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已有另一個事件記錄檔使用這個名稱註冊來源

更新:2007 年 11 月

已嘗試將項目寫入事件記錄檔,指定的來源會在此事件記錄檔中使用其他事件記錄檔註冊。

您必須先設定 EventLog 元件執行個體的 Source 屬性,元件才能將項目寫入記錄檔。發生這個情形時,系統會檢查您指定之來源是否使用元件正在寫入的事件記錄檔註冊,並在需要時呼叫 CreateEventSource

若要更正這個錯誤

  1. 使用 DeleteEventSourceDeleteEventSource 方法,移除來源與第一個記錄檔的關聯。

  2. 以新的記錄檔註冊來源。

請參閱

工作

HOW TO:移除事件來源

HOW TO:加入應用程式做為事件記錄檔項目來源

參考

My.Application.Log 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