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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控制項類別來宣告變數

更新:2007 年 11 月

建立 MFC 控制項類別之後,您就可根據它來宣告變數。若要提供新變數的內容,您必須開始對話方塊編輯器並編輯所要重複使用控制項的對話方塊。而且,對話方塊必須具有與之關聯的類別。如需使用對話方塊編輯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對話方塊編輯器

若要根據您重複使用的類別來宣告變數

  1. 當編輯對話方塊時,將與您新控制項的基底類別同一型別的控制項從 [控制項] 工具列拖曳到對話方塊。

  2. 將滑鼠指標移至所拖曳的控制項上。

  3. 在按下 CTRL 按鍵的同時,按兩下控制項。

    出現加入成員變數對話方塊。

  4. 在 [存取] 方塊中,選取控制項的正確存取。

  5. 按一下 [控制項變數] 核取方塊。

  6. 在 [變數名稱] 方塊中,輸入名稱。

  7. 在 [類別] 下,按一下 [控制項]。

  8. 在 [控制項 ID] 清單中,選取您加入的控制項。[變數型別] 清單應顯示正確的變數型別,並且 [控制項型別] 應顯示正確的控制項型別。

  9. 在 [註解] 方塊中,加入您想要在程式碼中出現的任何註解。

  10. 按一下 [確定]。

請參閱

工作

將訊息對應到函式

加入成員函式

加入成員變數

覆寫 Virtual 函式

概念

使用程式碼精靈加入功能

加入類別

加入 MFC 訊息處理常式

參考

巡覽類別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