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控制項類別來宣告變數
更新:2007 年 11 月
建立 MFC 控制項類別之後,您就可根據它來宣告變數。若要提供新變數的內容,您必須開始對話方塊編輯器並編輯所要重複使用控制項的對話方塊。而且,對話方塊必須具有與之關聯的類別。如需使用對話方塊編輯器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對話方塊編輯器。
若要根據您重複使用的類別來宣告變數
當編輯對話方塊時,將與您新控制項的基底類別同一型別的控制項從 [控制項] 工具列拖曳到對話方塊。
將滑鼠指標移至所拖曳的控制項上。
在按下 CTRL 按鍵的同時,按兩下控制項。
出現加入成員變數對話方塊。
在 [存取] 方塊中,選取控制項的正確存取。
按一下 [控制項變數] 核取方塊。
在 [變數名稱] 方塊中,輸入名稱。
在 [類別] 下,按一下 [控制項]。
在 [控制項 ID] 清單中,選取您加入的控制項。[變數型別] 清單應顯示正確的變數型別,並且 [控制項型別] 應顯示正確的控制項型別。
在 [註解] 方塊中,加入您想要在程式碼中出現的任何註解。
按一下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