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L 傳用規則
更新:2007 年 11 月
當您建立或修改容器物件 (如資料夾) 的存取控制項目 (ACE) 時,可以指定如何傳送 ACE 至容器內的物件。例如,您可以套用 ACE 至所有子資料夾,但不套用至子資料夾之內的檔案。
ACE 的傳用規則是由 InheritanceFlags 列舉型別和 PropagationFlags 列舉型別的各種不同組合加以控制。您可以同時傳遞兩種列舉型別給 FileSystemAuditRule 類別或 FileSystemAccessRule 類別的建構函式。
下表顯示出兩種列舉型別的所有組合,並說明各種組合如何影響傳用規則。
旗標組合 |
傳用結果 |
---|---|
無旗標 |
目標資料夾 |
目標資料夾、子物件 (檔案)、後代子物件 (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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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資料夾、子物件 (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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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物件 (檔案)、後代子物件 (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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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物件 (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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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資料夾、子資料夾、後代子資料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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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資料夾、子資料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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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資料夾、後代子資料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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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資料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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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資料夾、子資料夾、子物件 (檔案)、後代子資料夾、後代子物件 (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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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資料夾、子資料夾、子物件 (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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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資料夾、子物件 (檔案)、後代子資料夾、後代子物件 (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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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ainerInherit, ObjectInherit, NoPropagateInherit, InheritOnly |
子資料夾、子物件 (檔案) |
注意 若只要變更某些子檔案或資料夾的存取規則,必須將作業分割成幾個不同的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