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組定義陳述式的規則
更新:2007 年 11 月
下列語法規則套用至 .def 檔中所有的陳述式。其他套用至特定陳述式的規則,則隨著各陳述式說明。
陳述式、屬性關鍵字和使用者指定的識別項都是有區分大小寫的。
包含空格或分號 (;) 的長檔名必須以引號 (") 括住。
使用一個或多個空格、定位字元或新行字元,來分隔陳述式關鍵字和其引數,以及分隔各陳述式。指定引數的冒號 (:) 或等號 (=) 會以零個或多個空格、定位字元或新行字元括住。
如果使用 NAME 或 LIBRARY 陳述式,則這兩個陳述式必須在其他所有陳述式之前。
SECTIONS 和 EXPORTS 陳述式可在 .def 檔中出現一次以上。每一個陳述式都可接受多個規格,而規格必須以一個或多個空格、定位字元或新行字元分隔。陳述式關鍵字必須在第一個規格之前出現一次,並可在每個其他規格之前重複。
很多陳述式都有相等的 LINK 命令列選項。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對應的 LINK 選項之說明。
.def 檔中的註解是由各註解行開頭的分號 (;) 指定。註解不可與陳述式共用一行,但可出現在多行陳述式中的規格之間 (SECTIONS 和 EXPORTS 為多行陳述式)。
數值引數是以十進位或十六進位指定。
如果字串引數與保留字相符,則該字串必須以雙引號 (") 括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