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引數 '<argumentname>' 的範圍必須介於 1 到 255 之間

更新:2007 年 11 月

引數超過 0 到 255 的範圍,因此無效。

若要更正這個錯誤

  1. 請檢查運算式中引數的拼法是否有誤。若變數的名稱中包含拼字錯誤,則可能會隱含建立一個以零起始的數值變數。

  2. 請檢查運算式中對變數進行的前一項作業,尤其是將變數傳入程序中以做為其他程序引數的作業。

請參閱

概念

以傳值和傳址方式傳遞引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