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prototype 屬性

更新:2007 年 11 月

傳回物件類別的原型參考。

object.prototype

引數

  • object
    必要項。物件的名稱。

備註

使用 prototype 屬性 (Property),將基本功能組提供給某一物件類別。該物件的新執行個體會「繼承」指定給該物件的原型行為。

所有的內建 JScript 物件都擁有一個唯讀的 prototype 屬性。可以將功能加入原型中 (如範例所示),但是不能將另一個原型指定給此物件。然而,可以指定新原型給使用者定義的物件。

在程式語言參考中,會列出每個內建物件的方法和屬性,以標示哪些是物件原型的部分,以及哪些不是。

注意事項:

當以 JScript 預設的快速模式執行時,無法修改內建物件的 prototype 屬性。若要從命令列來編譯使用 prototype 屬性的程式時,必須使用 /fast- 關閉快速選項。因為執行緒的問題,在 ASP.NET 中關閉快速選項並不安全。

範例

假設您要將方法加入至會傳回陣列最大元素值的 Array 物件,若要這麼做,請宣告函式,將函式加入至 Array.prototype,然後使用它。

function array_max() {
   var i, max = this[0];
   for (i = 1; i < this.length; i++) {
      if (max < this[i])
         max = this[i];
   }
   return max;
}
Array.prototype.max = array_max;
var x = new Array(1, 2, 3, 4, 5, 6);
print(x.max());

使用 /fast- 選項編譯後,程式的輸出為:

6

需求

2 版

套用至:

Array 物件| Boolean 物件| Date 物件| Function 物件| Number 物件| Object 物件| String 物件

請參閱

參考

constructor 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