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個物件上重複使用效果
如果您喜歡某個效果上所設定的屬性 (例如陰影的色彩與深度),您可以再使用一次相同的效果,而不必記住之前所設的特定屬性。若要重複使用效果,您可將 Effect 屬性的值轉換成可重複使用的資源,然後將其套用至另一個物件。
將效果轉換成資源
在畫板上或 [物件與時間軸] 下,選取要套用效果的物件。
在 [屬性] 面板的 [外觀] 類別下,按一下 Effect 屬性旁的 [進階選項] 。
在出現的快顯功能表上,按一下 [轉換成新資源]。
在出現的 [建立效果資源] 對話方塊中輸入資源的名稱,並選擇要將它儲存在專案中的哪個位置。根據預設,效果將儲存在目前的文件中,如此一來,只有相同文件中的其他物件能夠重複使用該效果。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建立資源。
按一下 [確定]。
屬性周圍會出現綠色方塊,而 [進階選項] 標記會變成綠色 ,表示目前有資源套用至該屬性。資源會顯示在 [資源] 索引標籤中。
套用效果資源至其他物件
在畫板上或 [物件與時間軸] 下,選取要套用效果資源的物件。
在 [屬性] 面板的 [外觀] 類別下,按一下 Effect 屬性旁的 [進階選項] 。
在出現的快顯功能表上指向 [本機資源],然後按一下效果資源的名稱。
將效果的個別屬性轉換成資源
資源的值能變成可重複使用的實體。例如,如果您想要應用程式中的多個物件都使用相同色彩,可以將色彩轉換成資源並將其套用至每個物件。接著,如果您想要變更色彩,只要在一個位置上進行變更即可,而不必變更多個物件。這項策略在為應用程式定義獨特的外觀時非常有用。幾乎任何屬性值都可轉換成資源,而資源則可形成巢狀結構。例如,您可將陰影效果的 Color 屬性轉換成資源 (為了將色彩資源套用至專案中的其他物件),然後將整個 Effect 屬性轉換成資源。
下列程序說明如何將效果中的屬性轉換成可重複使用的資源。
執行下列其中一項動作:
在 [物件與時間軸] 下,展開物件以顯示其所套用的效果,然後選取該效果。
[屬性] 面板會在 [雜項] 類別中顯示效果的屬性 (協力廠商效果的屬性可能會顯示在不同類別下)。
在畫板上或 [物件與時間軸] 下,選取要套用效果的物件。
在 [屬性] 面板的 [外觀] 類別下,按一下 Effect 屬性旁的 [展開] ,以顯示其屬性。
在 [屬性] 面板的 [外觀] 類別下,按一下要轉換成資源之屬性旁的 [進階選項] 。
注意: 如果您轉換 Color 屬性,將建立色彩資源。與筆刷資源不同處在於,筆刷資源可以套用至矩形的屬性 (例如 Fill 屬性)。不過,您可以將色彩資源套用至筆刷。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建立筆刷資源或色彩資源。
在出現的快顯功能表上,按一下 [轉換成新資源]。
在出現的 [建立色彩資源] 對話方塊中輸入資源的名稱,並選擇要將它儲存在專案中的哪個位置。根據預設,效果將儲存在目前的文件中,如此一來,只有相同文件中的其他物件能夠重複使用該效果。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建立資源。
按一下 [確定]。
屬性周圍會出現綠色方塊,而 [進階選項] 標記會變成綠色 ,表示目前有資源套用至該屬性。資源會顯示在 [資源] 索引標籤中。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套用或移除資源。
另請參閱
工作
套用、修改或刪除效果
新增或修改物件
建立筆刷資源或色彩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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