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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原用戶端電腦的資料

 

適用於: System Center 2012 SP1 - Data Protection Manager, System Center 2012 - Data Protection Manager, System Center 2012 R2 Data Protection Manager

您可以使用 [復原精靈] 復原用戶端電腦資料,如本主題中所述。 您也可以讓使用者復原自己的資料。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設定使用者復原及復原檔案資料

  1. 在 [DPM 系統管理員主控台] 中,按一下巡覽列上的 [復原]。

  2. 瀏覽或搜尋要復原的資料,然後在 [結果] 窗格中選取資料。

  3. 在 [復原點] 區段的行事曆中,可用的復原點會以粗體表示。 選取要復原之復原點的粗體日期。

  4. [可復原的項目] 窗格中,按一下以選取要復原的可復原項目。

  5. 在 [動作] 窗格中,按一下 [復原]。DPM 會啟動 [復原精靈]。

  6. 檢閱您的復原選項,然後按 [下一步]

  7. 指定要執行的復原類型:

    1. 復原到原始位置

      System_CAPS_warning警告

      若用戶端電腦是透過虛擬私人網路 (VPN) 連線,則復原會失敗。 建議您將資料還原至替代位置 (例如共用),然後向使用者提供該共用,讓使用者能夠複製其資料。

    2. 復原到替代位置。 按一下 [瀏覽] 以瀏覽替代復原目的地。 在 [指定替代的復原目的地] 對話方塊上,選取復原目的地,然後按一下 [確定]。

    3. 複製到磁帶。 此選項可將包含選定資料的磁碟區複製到 DPM 媒體櫃中的磁帶。 按 [下一步],然後在 [指定媒體櫃] 對話方塊中,選取媒體櫃詳細資料與磁帶選項。 您也可以選擇壓縮或加密磁帶上的資料。

  8. 指定上述其中一個選項之後,請按 [下一步]

  9. 指定復原選項:

    1. 現有的版本復原行為。 選取 [建立複本][跳過][覆寫]。 只有當您已在步驟 7 中選取 [復原到原始位置] 時,才會啟用此選項。

    2. 還原安全性。 選取 [套用目的地電腦的安全性設定][套用復原點版本的安全性設定]

    3. 網路頻寬使用節流設定。 按一下 [修改] 以啟用網路頻寬使用節流設定。

    4. 使用硬體快照集啟用 SAN 型復原。 選取此選項以使用 SAN 型硬體快照集進行較快速的復原。

      僅在滿足下列條件時,此選項才有效:您擁有已啟用硬體快照集功能的 SAN、該 SAN 可以建立複本 (Clone) 並分割複本讓它成為可寫入,以及受保護的電腦與 DPM 伺服器已連接到相同的 SAN。

    5. 通知。 按一下 [此復原完成時傳送電子郵件],然後指定將接收通知的收件者。 使用逗號分隔電子郵件地址。

  10. 針對上述選項指定想要的設定之後,請按 [下一步]

  11. 檢閱您的復原設定,然後按一下 [復原]

    System_CAPS_note注意事項

    進行復原時,會取消所選取之復原項目的任何同步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