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逾期與停用
如果訂閱在指定「保留期限」內未執行同步處理,則可以停用訂閱或使訂閱過期。發生的動作依複寫類型及超過的保留期限而定。
若要設定保留期限
SQL Server Management Studio: <如何:設定訂閱的逾期期限 (SQL Server Management Studio)>和<如何:設定交易式發行集的散發保留週期 (SQL Server Management Studio)>
複寫 Transact-SQL:<如何:設定訂閱的逾期期限 (複寫 Transact-SQL 程式設計)>和<如何:設定發行和散發 (複寫 Transact-SQL 程式設計)>
交易式複寫
交易式複寫使用最高散發保留期限 (sp_adddistributiondb (Transact-SQL) 的 @max_distretention 參數) 和發行集保留期限 (sp_addpublication (Transact-SQL) 的 @retention 參數):
如果在最高散發保留期限內 (預設值為 72 小時) 未同步處理訂閱,並且散發資料庫中有變更尚未傳遞至「訂閱者」,則「散發者」上執行的 Distribution clean up 工作會將訂閱標記為停用。訂閱必須重新初始化。
如果在發行集保留期限內 (預設值為 336 小時) 未同步處理訂閱,則訂閱將過期並由「發行者」上執行的 Expired subscription clean up 工作卸除。訂閱必須重新建立並同步處理。
若發送訂閱已過期,會完全移除;但提取訂閱不會移除。您必須在訂閱者端清除提取訂閱。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如何:刪除提取訂閱 (複寫 Transact-SQL 程式設計)>。
合併式複寫
合併式複寫使用發行集保留期限 (sp_addmergepublication (Transact-SQL) 的 @retention 和 @retention_period_unit 參數)。訂閱過期後,就必須重新初始化,因為訂閱的中繼資料已被移除。未重新初始化的訂閱,由「發行者」上執行的 Expired subscription clean up 作業卸除。依預設此作業每日執行,並移除所有尚未同步處理為兩倍發行保留期限的發送訂閱。例如:
若發行的保留期限為 14 天,訂閱若未於 14 天內同步處理就會過期。
如果發行者正在執行 SQL Server 2005 或更新版本,且訂閱的代理程式來自 SQL Server 2005 或更新版本,則訂閱只有在該訂閱分割資料變更時才會過期。例如,假設訂閱者收到德國客戶的客戶資料。若保留期限設定為 14 天,只有當德國客戶資料在過去 14 天變更,訂閱才會在第14 天過期。
從上一次同步處理後的第 14 到 27 天,訂閱皆可重新初始化。
在上一次同步處理後的 28 天,訂閱由 Expired subscription clean up 作業卸除。若發送訂閱已過期,會完全移除;但提取訂閱不會移除。您必須在訂閱者端清除提取訂閱。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如何:刪除提取訂閱 (複寫 Transact-SQL 程式設計)>。
設定合併式發行集保留期限的考量
設定合併式發行集的保留期限時,請記住以下考量:
合併式發行集的保留期限具有 24 小時寬限期,可配合不同時區的「訂閱者」。例如,若您設定保留期限為一天,實際保留期限為 48 小時。
合併式複寫中繼資料的清除相依於發行集保留期限:
複寫無法在發行集和訂閱資料庫中清除中繼資料,直到到達保留期限為止。小心指定保留期限的高數值,因為此值可能對複寫效能產生負面影響。若您能夠確實預測所有訂閱者都會在該時間週期內定期同步處理,建議您使用較低設定。
可以指定訂閱永不過期 (@retention 的值為 0),但強烈建議您不要使用此值,因為中繼資料無法清除。
任何重新發行者的保留期限必須設定為等於或少於原始「發行者」的設定值。對所有的「發行者」及其替代性同步處理夥伴,也應該使用相同的發行保留值。使用不同值可能會導致非交集的情況。若您需要變更發行集保留值,請重新初始化訂閱者,以避免資料無法聚合。
在清除之後,如果發行集保留期限加長,而訂閱嘗試與發行者 (已刪除中繼資料) 合併,則由於保留值增加而使訂閱不會過期。不過,發行者則會因沒有足夠的中繼資料可以下載訂閱者的變更,而導致無法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