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資料庫 (Database Engine)
若要建立資料庫,您必須決定資料庫的名稱、擁有者、大小,以及用來儲存該資料庫的檔案和檔案群組。
在建立資料庫之前,您必須考量下列事項:
- 若要建立資料庫,您至少必須具有 CREATE DATABASE、CREATE ANY DATABASE 或 ALTER ANY DATABASE 的權限。
- 在 SQL Server 2005 中,部份權限是在每個資料庫的資料和記錄檔上設定的。檔案所在目錄如有開放權限,這個權限可防止檔案遭到竄改。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保護資料和記錄檔>。
- 建立資料庫的使用者會成為該資料庫的擁有者。
- 一個 SQL Server 的執行個體最多可建立 32,767 個資料庫。
- 資料庫的名稱必須遵循針對識別碼所指定的規則。
- model 資料庫中的所有使用者自訂物件都會複製到所有新建立的資料庫。您可以將任何物件 (例如資料表、檢視、預存程序及資料類型) 加入至 model 資料庫,以便包含於所有新建立的資料庫中。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model 資料庫>。
資料庫檔案和檔案群組
有三種類型的檔案可用來儲存資料庫。這些包括主要檔案、次要檔案與交易記錄檔。資料庫必須有主要資料檔及至少一個交易記錄檔。您可以選擇性地建立一或多個次要資料檔和其他交易記錄檔。
- 主檔案
這些檔案含有資料庫的啟動資訊。主要檔案也可用來儲存資料。每個資料庫有一個主要檔案。
- 次要檔案
這些檔案包含不適合放在主要資料檔案中的所有資料。如果主要檔案大到可以包含資料庫中的所有資料,則資料庫並不需要次要資料檔案。有些資料庫可能大到需要多個次要資料檔案,或者可能會使用不同磁碟上的次要檔案,將資料分散到多個磁碟上。
- 交易記錄
這些檔案包含用來復原資料庫的記錄資訊。每一個資料庫至少有一個交易記錄檔,雖然也可能有一個以上的交易記錄檔。記錄檔最小為 512 KB。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設計檔案及檔案群組>。
當您建立資料庫時,可根據預期的資料庫最大資料數量,讓資料檔儘可能地大。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利用檔案及檔案群組來管理資料庫的擴展>。
檔案初始化
初始化資料和記錄檔時,會覆寫先前已刪除檔案留在磁碟上的任何現有資料。執行下列其中一項作業時也會初始化這些檔案,並在檔案中填入零:
- 建立資料庫
- 將檔案加入現有的資料庫
- 增加現有檔案的大小
- 還原資料庫或檔案群組
在 SQL Server 2005 中,資料檔可以立即初始化。這可讓上述檔案作業快速執行。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資料庫檔案初始化>。
資料庫快照集
您可以使用 CREATE DATABASE 陳述式,為現有的資料庫 (來源資料庫) 建立名為資料庫快照的唯讀靜態檢視。資料庫快照會與快照建立時的來源資料庫維持交易上的一致性。來源資料庫可以有多個快照集。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資料庫快照集>。
可移式資料庫
您可以建立透過抽取式媒體 (如 CD-ROM) 來散發的唯讀資料庫。若要散發含有歷程記錄資料的大型資料庫時 (例如,散發含有某年度之所有詳細銷售資料的資料庫時),這是個很有用的方式。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建立可移式資料庫>。
若要建立資料庫
請參閱
概念
其他資源
實作資料庫
sys.databases (Transact-SQL)
sys.database_files (Transact-SQL)
sys.data_spaces (Transact-SQL)
sys.filegroups (Transact-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