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料庫鏡像工作階段中強制服務 (Transact-SQL)
在高效能模式與不含自動容錯移轉的高安全性模式中,若主體伺服器失敗而鏡像伺服器可用,則資料庫擁有者就可以強制將服務容錯移轉到鏡像資料庫 (有遺失資料的可能),讓資料庫成為可用。 只在下列所有狀況成立時才可使用此選項:
主體伺服器已關閉。
WITNESS 設定為 OFF,或連接到鏡像伺服器。
警告
強制服務主要是一種損毀復原方法。 強制服務可能造成部分資料遺失。 因此,只有在您願意冒著遺失一些資料的風險來立即還原資料庫的服務時,才進行強制服務。 如果強制服務有遺失重要資料的風險,建議您停止鏡像並手動重新同步處理資料庫。 如需強制服務風險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資料庫鏡像作業模式。
強制服務會暫停工作階段並啟動新的復原分岔。 強制服務的效果類似於移除鏡像並復原之前的主體資料庫。 不過,在鏡像繼續進行時,強制服務可方便您重新同步處理資料庫 (有遺失資料的可能)。
若要在資料庫鏡像工作階段強制服務
連接鏡像伺服器。
發出下列陳述式:
ALTER DATABASE <資料庫名稱> SET PARTNER FORCE_SERVICE_ALLOW_DATA_LOSS
其中 <資料庫名稱> 是鏡像資料庫。
鏡像伺服器會立即轉換為主體伺服器,並暫停鏡像。
另請參閱
ALTER DATABASE (Transact-SQL)
Database Mirroring Operating Mod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