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回網站集合的擁有權
您可以取得網站集合的擁有權來執行管理工作,但是在完成必要工作之後,仍需將網站集合擁有權還原給原始擁有者。將擁有權還給原始擁有者之後,就不能再執行任何管理工作。
注意
變更網站擁有權會記錄在事件檢視器的安全性記錄檔中。
至少要有「SharePoint 伺服器陣列管理員」群組的成員資格 (或對等資格),才能完成這項程序。
還回網站集合的擁有權
請執行下列程序以還回網站集合的擁有權。
還回網站集合的擁有權
按一下上方導覽列上的 [應用程式管理]。
在 [應用程式管理]**** 頁面上,按一下 [SharePoint 網站管理] 區段中的 [網站集合管理員]****。
如果選取的網站不是您想要還回擁有權的網站,請在 [網站集合] 區段中,按一下 [網站集合]**** 功能表上的 [變更網站集合]。
在 [選取網站集合]**** 對話方塊中,選取想要還回擁有權的網站。
按一下 [確定]。
在 [主要網站集合管理員]**** 使用者文字方塊或 [次要網站集合管理員] 使用者文字方塊中,輸入原始使用者名稱。
按一下 [確定]****。擁有權會還原給原始擁有者。
如需如何使用 Stsadm 命令列工具執行此程序的相關資訊,請參閱<Siteowner:Stsadm 作業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另請參閱
概念
取得網站集合的擁有權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新增網站集合管理員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2007)
移除網站集合管理員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