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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回網站集合的擁有權

您可以取得網站集合的擁有權來執行管理工作,但是在完成必要工作之後,仍需將網站集合擁有權還原給原始擁有者。將擁有權還給原始擁有者之後,就不能再執行任何管理工作。

注意

變更網站擁有權會記錄在事件檢視器的安全性記錄檔中。

至少要有「SharePoint 伺服器陣列管理員」群組的成員資格 (或對等資格),才能完成這項程序。

還回網站集合的擁有權

請執行下列程序以還回網站集合的擁有權。

還回網站集合的擁有權

  1. 按一下上方導覽列上的 [應用程式管理]。

  2. 在 [應用程式管理]**** 頁面上,按一下 [SharePoint 網站管理] 區段中的 [網站集合管理員]****。

  3. 如果選取的網站不是您想要還回擁有權的網站,請在 [網站集合] 區段中,按一下 [網站集合]**** 功能表上的 [變更網站集合]。

  4. 在 [選取網站集合]**** 對話方塊中,選取想要還回擁有權的網站。

  5. 按一下 [確定]。

  6. 在 [主要網站集合管理員]**** 使用者文字方塊或 [次要網站集合管理員] 使用者文字方塊中,輸入原始使用者名稱。

  7. 按一下 [確定]****。擁有權會還原給原始擁有者。

    如需如何使用 Stsadm 命令列工具執行此程序的相關資訊,請參閱<Siteowner:Stsadm 作業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另請參閱

概念

取得網站集合的擁有權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新增網站集合管理員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2007)
移除網站集合管理員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