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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通訊錄原則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10 SP2, Exchange Server 2010 SP3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11-11-29

通訊錄原則 (ABP) 允許您將使用者分入特定群組以提供您組織的全域通訊清單 (GAL) 之自訂檢視。建立 ABP 時,您要指定 GAL、離線通訊錄 (OAB)、會議室清單和一個以上的通訊清單給該原則。接著您可以指定 ABP 予信箱使用者,提供他們在 Outlook 和 Outlook Web App 中存取自訂 GAL 的權限。目標在於為需要多個 GAL 的內部部署組織提供更簡單的機制來達成 GAL 分割。若要深入了解 ABP,請參閱 瞭解通訊錄原則

要尋找與 ABP 相關的其他管理工作嗎?請參閱管理通訊錄原則

您想要做什麼?

  • 使用 EMC 來建立通訊錄原則

  • 使用命令介面來建立通訊錄原則

使用 EMC 來建立通訊錄原則

您必須已獲指派權限,才能執行此程序。若要查看您需要的權限,請參閱信箱權限 主題中的「通訊錄原則」項目。

  1. 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瀏覽至 [組織組態] > [信箱]。

  2. 在執行窗格中,按一下 [新增通訊錄原則]。

  3. 在 [簡介] 頁面上,完成下列欄位:

    • 名稱   使用這個欄位可以輸入 ABP 的名稱。此欄位接受最多 64 個字元。

    • 全域通訊清單   按一下 [瀏覽] 選擇 GAL 將它指派至此原則。每個 ABP 必須包含一個 GAL。

    • 離線通訊錄   按一下 [瀏覽] 選擇 OAB 將它指派至此原則。 指派至此 ABP 的使用者將會下載您指定的 OAB。每個 ABP 必須包含一個 OAB。

    • 會議室清單   按一下 [瀏覽] 選擇一份會議室清單。會議室清單主要用於預約會議室。每個 ABP 必須包含一份會議室清單。 如果您的組織沒有使用會議室清單,我們建議您建立一份不包含會議室的清單,並將它指派給 ABP。

    • 通訊清單   按一下 [新增] 將一個或多個通訊清單加入 ABP。

  4. 按一下 [新增] 來建立 ABP。

  5. 在 [完成] 頁面上,檢閱下列項目,然後按一下 [完成] 來關閉精靈:

    - \[已完成\] 的狀態表示精靈已順利完成工作。
    
    - \[失敗\] 狀態表示工作未完成。如果工作失敗,請檢閱摘要以取得說明,然後按 \[上一步\] 進行任何組態變更。
    
  6. 按一下 [完成] 來關閉精靈。

使用命令介面來建立通訊錄原則

您必須已獲指派權限,才能執行此程序。若要查看您需要的權限,請參閱信箱權限 主題中的「通訊錄原則」項目。

這個範例會建立具有下列設定的 ABP:

  • **名稱:**All Fabrikam ABP

  • **GAL:**All Fabrikam

  • **OAB:**Fabrikam-All-OAB

  • 會議室清單: All Fabrikam Rooms

  • 通訊清單: All Fabrikam、All Fabrikam Mailboxes、All Fabrikam DLs 和 All Fabrikam Contacts

New-AddressBookPolicy -Name "All Fabrikam ABP" -AddressLists "\All Fabrikam","\All Fabrikam Mailboxes","\All Fabrikam DLs","\All Fabrikam Contacts" -OfflineAddressBook \Fabrikam-All-OAB -GlobalAddressList "\All Fabrikam" -RoomList "\All Fabrikam Rooms"

如需詳細的語法及參數資訊,請參閱 New-AddressBookPolicy

其他工作

在您建立 ABP 之後,您也許想要將它指派給使用者。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指派通訊錄原則至郵件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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