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公用資料夾複寫郵件的大小限制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10 SP2, Exchange Server 2010 SP3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12-07-23
當您修改公用資料夾或其內容時,已變更之公用資料夾複本所在的資料庫即會傳送說明性的電子郵件至包含公用資料夾複本的其他公用資料夾資料庫。為降低您的網路流量,Exchange 會將多項變更的相關資訊納入同一則郵件中。這些郵件所含的資訊量取決於您為複寫郵件所設定的大小限制。只要郵件超出指定的大小限制,即會以個別複寫郵件的形式傳送。
要尋找與公用資料夾相關的其他管理工作嗎?請參閱管理公用資料夾。
使用 EMC 設定公用資料夾複寫郵件的大小限制
您必須已獲指派權限,才能執行此程序。若要查看您需要的權限,請參閱信箱權限主題中的「公用資料夾」項目。
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瀏覽至 [組織組態] > [信箱]。
在結果窗格中,選取要設定的公用資料夾資料庫。
在執行窗格中,按一下 [內容]。
在 [<公用資料夾資料庫> 內容] 中,按一下 [複寫] 索引標籤。
在 [複寫郵件大小限制 (KB)] 方塊中,輸入郵件的大小限制。值的範圍為 1 到 2,097,151 KB。預設的郵件大小是 300 KB。
按一下 [確定],以關閉 [<公用資料夾資料庫> 內容] 對話方塊並儲存變更。
使用命令介面設定公用資料夾複寫郵件的大小限制
您必須已獲指派權限,才能執行此程序。若要查看您需要的權限,請參閱信箱權限主題中的「公用資料夾」項目。
此範例將位於 Server01 上公用資料夾資料庫 PFDatabase 的公用資料夾複寫郵件大小限制設定為 500 KB。
Set-PublicFolderDatabase -Identity "Server01\PFDatabase" -ReplicationMessageSize 500
如需詳細的語法及參數資訊,請參閱 Set-PublicFolderData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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