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移除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Exchange Server 2007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7-01-02
本主題說明如何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或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移除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依預設,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 包含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會將收件者的別名指定成電子郵件地址的本機部分,並使用預設的公認的網域。電子郵件地址的本機部分就是在 @ 符號前面顯示的名稱。此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組織中所有的使用者。您不能移除此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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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將收件者用來當作主要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移除,而且該收件者沒有設定其他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則會使用預設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
開始之前
若要執行下列程序,您使用的帳戶必須已委派下列資格:
- Exchange 組織系統管理員角色
如需管理 Exchange Server 2007 所需之權限、委派角色以及權利的相關資訊,請參閱權限考量。
程序
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移除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啟動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
在主控台樹狀目錄中,展開 [組織組態],然後按一下 [集線傳輸]。
在結果窗格中,按一下 [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索引標籤,然後選取要移除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在執行窗格中,按一下 [移除]。
警告對話方塊隨即出現。按一下 [是],確認您要移除該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移除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執行下列命令:
Remove-EmailAddressPolicy -Identity <EmailAddressPolicyIdParameter>
例如,若要移除 South East Offices 電子郵件地址原則,請執行下列命令:
Remove-EmailAddressPolicy -Identity "South East Offices"
輸入 Y,確認您要移除該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然後按 ENTER。
如需詳細的語法及參數資訊,請參閱 Remove-EmailAddressPolicy 相關主題。
相關資訊
如需管理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相關資訊,請參閱管理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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