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設定檔案共用見證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Exchange Server 2007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8-03-21
本主題說明如何為叢集連續複寫 (CCR) 啟用及設定具有檔案共用見證的多數節點集 (MNS) 仲裁。本主題也說明如何為檔案共用見證所使用的檔案共用建立及指派權限。
附註: |
---|
當叢集中的節點數目由兩個變為三個或由兩個變為一個時,會忽略檔案共用見證組態。當叢集回復到單一節點時,必須重複此程序。 |
檔案共用名稱儲存在多數節點集資源上的內容中。預設名稱是 Majority Node Set;不過,您可以變更此名稱。
開始之前
可於任何執行 Windows Server 作業系統的電腦上主控檔案共用見證的檔案共用。不過,我們建議您使用包含叢集節點之 Active Directory 目錄服務站台中的 Hub Transport Server 來主控它。這可讓 Exchange 系統管理員擁有共用 (以及主控該共用的伺服器) 完整的控制權。
具有檔案共用見證的 MNS 仲裁可讓您只部署兩部叢集電腦,以支援 CCR 配對且仍可提供完整備援。在第二個節點新增至叢集之後且在安裝叢集信箱伺服器之前,應該執行這些程序。
若要執行下列程序,必須對您使用的帳戶委派本機 Administrator 群組的成員資格。如需管理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 所需之權限、委派角色及權利的相關資訊,請參閱權限考量。
在下列程序中:
- <ShareUNCPath> 是指檔案共用的 UNC 路徑 (例如 \\E2K7HUB1\MNS_FSW_E2K7CCR)。
- <CMSName> 是指叢集信箱伺服器的名稱 (例如 E2K7CCR)。
- <Directory> 是指共用目錄的完整路徑 (例如 C:\MNS_FSW_DIR_E2K7CCR)。
- <CSA> 是叢集服務帳戶。
- <ClusterName> 是叢集本身的名稱 (例如 EXCLUS1)。
在命令中指定上述參數時,請不要包含 <> 字元 (例如,使用 EXCLUS1 而非 <EXCLUS1>)。
程序
建立並保護檔案共用見證的檔案共用
在命令提示字元中執行下列命令,以建立將用於共用的目錄:
mkdir <Directory>
附註: 建議對目錄名稱使用下列命名慣例:"MNS_FSW_DIR_<CMSName>" 執行下列命令來建立共用:
net share <shareName>=<Directory> /GRANT:<CSA>,FULL
附註: 我們建議對共用名稱使用下列命名慣例:"MNS_FSW_<CMSName>" 執行下列命令來指派權限給共用:
cacls <Directory> /G BUILTIN\Administrators:F <CSA>:F
使用叢集服務帳戶登入時,請確認可從第一個叢集節點存取共用。使用 Windows 檔案總管或另一個應用程式,驗證是否藉由開啟檔案共用來使用共用。若使用叢集服務帳戶以外的帳戶,則會收到「拒絕存取」的訊息。
設定 MNS 仲裁來使用檔案共用見證
若要設定內容,請在命令提示字元中執行下列命令:
Cluster <ClusterName> res "Majority Node Set" /priv MNSFileShare=<ShareUNCPath>
步驟 1 中執行的命令完成時,會產生警告訊息。此訊息指出必須重新啟動資源,才能使變更生效。下列是從步驟 1 命令中產生之輸入的範例:
Cluster <ClusterName> res "Majority Node Set" /priv MNSFileShare=<ShareUNCPath>
系統警告 5024 (0x000013a0)。
內容已存放,但要到下次資源連線時,變更才會全部生效。
附註: 如果共用無法使用或無法存取,則可能會產生拒絕存取的錯誤。 附註: 視您的權限而定,您可能需要使用叢集服務帳戶,從工作階段中存取共用。存取測試是由叢集服務所完成,此叢集服務可存取具有適當權限設定的共用。 執行下列命令來重新啟動資源及執行變更:
Cluster <ClusterName> group "Cluster Group" /move
上一個命令會產生類似於下列的輸出:
Moving resource group 'Cluster Group'
群組 節點 狀態
叢集群組 <節點名稱> 線上
重複步驟 3 中的命令以完成組態。
若要檢查檔案共用內容值,請執行下列命令:
Cluster <ClusterName> res "Majority Node Set" /priv
若要確保您目前閱讀的是最新資訊,並尋找其他的 Exchange Server 2007 說明文件,請造訪 Exchange Server 技術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