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函式定義中的引數清單

函式定義與原型中引數清單的不同處,只在於表示函式之形式引數的識別項 (如果有的話)。 識別項名稱不需要與原型中的名稱相符 (如果有的話)。

注意事項注意事項

您可以定義具有未命名引數的函式。不過,這些引數無法存取定義這些引數的函式。

請參閱

參考

函式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