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新增作業系統映像的驅動程式

如果您要使用包含作業系統映像的節點範本從裸機部署節點,而且這些節點需要特殊的設備驅動器,您必須將這些驅動程式新增至儲存在前端節點上的操作系統映像。 您新增的驅動程序必須是 .inf 格式,而且必須可從前端節點存取。

重要事項

您新增的設備驅動器將可供您新增至映像存放區的操作系統映射使用,但無法用於擷取現有節點所建立的映像。

注意事項

建議您從硬體廠商的網站取得節點的最新設備驅動器。

警告

永遠不要手動管理驅動程式。 一律使用 HPC 叢集管理員工具來維護映像和驅動程式。

新增作業系統映像的驅動程式

  1. 組態中,在 [導航窗格]中,按兩下 [部署對辦事項清單]

  2. 在 [部署對辦事項清單]中,在 [選擇性部署工作] 下,按兩下 [管理驅動程式]。 [管理驅動程式] 對話框隨即出現

  3. 按兩下 [[新增],然後輸入或流覽至您要新增之驅動程式安裝資訊檔的位置(.inf 檔案格式)。

  4. 若要將驅動程式新增至驅動程式清單,請按兩下 [開啟]

  5. 針對您想要新增的所有驅動程式重複上述兩個步驟。

  6. 新增驅動程式之後,請按兩下 [關閉]

其他考量

其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