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使用標籤管理您的客戶

您可以將自定義標籤套用至您的客戶,以協助群組、管理、組織及搜尋合作夥伴中心。

  • 您可以將最多150個標籤套用至每位客戶。
  • 每個標籤最多可以有 50 個字元。

必要條件

若要使用客戶標籤,您必須:

  • 具有系統管理員代理程式角色
  • 與客戶建立經銷商關係

標記客戶

您可以在 [客戶清單] 頁面、[新增客戶] 頁面或客戶的 [帳戶] 頁面上標記客戶。

若要從 [客戶清單] 頁面變更客戶標籤:

  1. 登入合作夥伴中心,並選取 [客戶]。
  2. 選取 [客戶] 列表,然後選取客戶。
    • 若要新增標籤:選取 [管理卷標]。 選取 [建立卷標 ] 以新增標籤。 完成時,選取儲存

      從合作夥伴中心的客戶清單頁面管理客戶標籤的螢幕快照。

    • 若要修改現有的標籤,請選取 [ 指派標籤],然後檢查或取消選取現有的標籤以新增或移除標籤。

    • 完成時,選取儲存

      從合作夥伴中心的客戶清單頁面修改現有標籤的螢幕快照。

若要在[ 新增客戶 ] 頁面上標記客戶:

  1. 登入合作夥伴中心,並選取 [客戶]。
  2. 選取 [客戶] 列表,然後選取 [新增客戶]。
  3. 在 [標記] 區段中,選取 [指派標籤] 或 [新增卷標]。 在合作夥伴中心的 [新增客戶] 頁面中新增客戶標籤的螢幕快照。

若要在客戶的 [帳戶] 頁面上標記客戶:

  1. 登入合作夥伴中心,並選取 [客戶]。

  2. 選取客戶。

  3. 選取 [帳戶]。

  4. 在 [標記] 區段中,選取 [指派標籤] 或 [建立卷標]。

    從合作夥伴中心內個別客戶頁面指派客戶標籤的螢幕快照。

使用標籤搜尋客戶

您可以使用 [標記] 資料行或 [] 搜尋方塊來搜尋已標記的客戶

若要使用 Tags 資料行搜尋標籤:

  1. 登入合作夥伴中心,並選取 [客戶]。
  2. 在 [標記] 資料列中尋找標記。 (選取 標記 數據行標題會反轉排序方向。

若要使用 [卷標] 搜尋方塊來搜尋標籤,請使用下列步驟:

  1. 登入合作夥伴中心,並選取 [客戶]。
  2. 在 [ 卷標 搜尋] 方塊中,輸入標記的名稱。
  3. 選取 [搜尋]

顯示具有該標籤的所有客戶。

深入了解客戶管理和客戶工作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