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Style 儲存格 (Character 區段)

會顯示要套用到圖形文字區塊中文字範圍的字元格式。

Style 自動化常數
粗體
&H1
visBold
斜體
&H2
visItalic
底線
&H4
visUnderLine
小型大寫字
&H8
visSmallCaps

註解

Style 儲存格中包含格式資訊,該資訊在 Characters 區段包含多列時會適用於圖形文字的子範圍。 除此之外,它包含所有圖形文字的格式資訊。

該值代表二進制數字,其中每個位元顯示一個字元樣式。 例如,值 3 代表文字同時格式化為斜體和粗體。 如果樣式值為 0,則文字沒有任何花樣,或不具無格式。 您可以使用 Boolean BIT* 函數來測試特定格式。 請參閱程式撰寫文件以取得這些函數的詳細資料。

若要依名稱從其他公式,或是從使用 CellsU 屬性的程式,取得 Style 儲存格的參考,請使用:

儲存格名稱:
Char.Style[ i ] 其中 i = <1>, 2, 3...

若要依索引從程式取得 Style 儲存格的參考,請使用具有下列引數的 CellsSRC 屬性:

區段索引:
visSectionCharacter
列索引:
visRowCharacter + i where i = 0, 1, 2...
儲存格索引:
visCharacterStyle

範例

假設圖形 Character 區段第一列中的 Color 儲存格是設定為下列公式:

= IF (BITAND (Char.Style,1) =1,4,3)

那麼如果圖形文字的第一個字元為粗體,則由第一個「字元」屬性列所涵蓋的文字是藍色 (4);否則為綠色 (3)。 此範例假定預設色彩是生效的。

下列是在程式中設定 Style 儲存格的範例。 第一個陳述式以名稱參照 Style 儲存格,而第二個陳述式以索引參照 Style 儲存格。 這兩個陳述式對圖形 Character 區段第二列所包括的文字套用斜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