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函式
傳回依名稱指定之字型的唯一標識碼整數值。
注意事項
在大部分情況下,字型標識符是系統特有的。 雖然字型在檔案中使用後仍會建立,但 FONT 函式可讓您跨系統和 Visio 版本一致地存取特定字型。 建議您使用 FONT 函式來指派字型,而不是直接參考字型標識碼。
版本資訊
Version Added: Visio 2013
語法
字 型 ( 「font_name_string」)
參數
名稱 | 必要/選用 | 資料類型 | 描述 |
---|---|---|---|
font_name_string |
必要項目 |
string |
字型的名稱。 |
傳回值
整數
註解
如果為 font_name_string 提供的字串不符合已知字型,則此函式會傳回 #VALUE! 錯誤。
範例
FONT("Calibri")
傳回整數值 (4) 代表 「Calibri」 字型的唯一標識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