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Override 指導方針
針對何時使用 REOverride 以程式設計方式設定 RE,請使用下列指導方針:
避免將 RE 名稱硬式編碼到應用程式中。 請改為從檔案或資料庫載入 RE 名稱。
確定應用程式在嘗試設定 RE 時會結構化來處理失敗。
建構您的應用程式程式碼,以使用 RE 名稱清單。 此做法可減少遺失 RU 所造成的錯誤。
請確定新增和設定 RU 的套裝程式含更新應用程式程式碼中所參考之 RU 的機制。
注意
使用 REOverride 確認系統管理與操作工作不會干擾設定 RE 的應用程式程式碼。 具體而言,請檢閱 RE 的停用和刪除時機和方式。
若要使用 REOverride 實作 RE 選取專案,您必須確保 TI 元件一開始會以相關聯的 RE 實例啟動,即使應用程式會以程式設計方式設定 RE。 當應用程式未明確設定 RE 時,會使用目前指派給元件的 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