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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Override 指導方針

針對何時使用 REOverride 以程式設計方式設定 RE,請使用下列指導方針:

  • 避免將 RE 名稱硬式編碼到應用程式中。 請改為從檔案或資料庫載入 RE 名稱。

  • 確定應用程式在嘗試設定 RE 時會結構化來處理失敗。

  • 建構您的應用程式程式碼,以使用 RE 名稱清單。 此做法可減少遺失 RU 所造成的錯誤。

  • 請確定新增和設定 RU 的套裝程式含更新應用程式程式碼中所參考之 RU 的機制。

注意

使用 REOverride 確認系統管理與操作工作不會干擾設定 RE 的應用程式程式碼。 具體而言,請檢閱 RE 的停用和刪除時機和方式。

若要使用 REOverride 實作 RE 選取專案,您必須確保 TI 元件一開始會以相關聯的 RE 實例啟動,即使應用程式會以程式設計方式設定 RE。 當應用程式未明確設定 RE 時,會使用目前指派給元件的 RE。

另請參閱

以程式設計方式指定遠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