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已驗證的驗證
您可以在交易整合器 (TI) Manager 的 RE) Security 屬性頁,在遠端環境 (上設定 [ 使用已驗證] 或 [持續性驗證] 驗證 選項。
檢視或修改 RE 的安全性屬性
啟動 TI 管理員。
以滑鼠右鍵按一下 RE,然後按一下 [ 屬性]。
按一下 [ 安全性 ] 索引標籤,然後選取 [ 設定安全性開啟] 核取方塊。
當您選取 [使用已驗證] 或 [持續性驗證驗證] 核取方塊時,只會將使用者識別碼傳送至大型主機;也就是說,如果未傳送任何密碼,前提是大型主機合作夥伴允許密碼。 大型主機依賴此使用者識別碼已經過驗證,且不需要密碼的假設。 大型主機上的 SNA 模式必須指定這種類型的驗證。 若為 CICS 應用程式,模式設定是由用於連接之會話定義的 ATTACHSEC=IDENTIFY 參數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