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使用者信箱規則自動轉寄郵件,則傳輸規則不相符
徵狀
您會建立 Exchange 傳輸規則,以控制組織中用戶自動轉寄的訊息行為。 如果使用者建立信箱規則來自動轉寄郵件,則傳輸規則與傳送轉寄的郵件時不符。
原因
用來評估自動轉寄訊息傳送者的傳輸規則邏輯最近已變更。 轉寄郵件的寄件者位址現在是原始寄件者,不再是轉寄者。
之所以對邏輯進行這項變更,是因為在某些情況下,Exchange 傳輸規則會比對郵件信封的寄件者位址,而不是訊息的標頭。 這項變更可確保無論發件者的位址是儲存在郵件標頭還是郵件信封中,傳輸規則比對一律會正確套用。
解決方案
若要維護傳輸規則的行為,請將 郵件設定中的 [比對寄件者位址 ] 從 [標頭 ] 變更為 [ 標頭] 或 [信封]:
在 Exchange 管理員 中心,移至 [郵件流程>規則]。
按兩下清單中受影響的規則,然後 在郵件標題中找出 [比對發件者位址 ]。
在此標題下的清單中,選取 [標頭] 或 [信封]。
注意事項
- 郵件流程規則是用來根據郵件類別 ()
IPM.note.forward
來比對自動轉寄郵件。 不過,如果轉送是透過信箱 (ForwardingSmtpAddress
) 的 Outlook 網頁版 ()ForwardingAddress
或系統管理員所設定,則郵件類別是一般 (IPM.Note
) ,而且傳輸規則不會偵測到它們。 如需自動轉寄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 Exchange Online 中自動轉寄電子郵件所需的資訊。 - 這項變更也會影響信箱重新導向規則,因為傳輸規則所評估的寄件者現在是原始發件者,而不是設定規則的信箱。 若要維護此規則的行為,請根據收件者而非寄件者,在傳輸規則中設定例外狀況。 或者,將此規則變更為自動轉送規則。
其他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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