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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到倉庫規則

發佈到倉庫規則功能在發佈到倉庫期間提供靈活性。 它為每個倉庫加入一個設定選項。 可使用此選項指定是否可為該倉庫發佈部分預留訂單明細。 此功能與進階直接轉運功能在以下情況下一起工作:根據供應來源標記訂單明細數量中的一部分,但是可以在倉庫中處理其餘部分。 因此,可以發佈明細,以便倉庫繼續處理可用庫存數量。

開啟和初始化發佈到倉庫規則功能

開啟功能

若要使用此功能,您的系統必須開啟此功能。 從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10.0.32 開始,此項功能是強制性的,不能關閉。 如果您執行的版本為 10.0.32 之前的版本,管理員可在功能管理工作區中搜尋倉庫發放規則功能,以開啟或關閉此功能。

初始化功能

系統開啟此功能後,必須對其進行初始化,以便將規則設定為所有倉庫的正確初始狀態。

  • 對於未啟用倉庫管理的倉庫,此規則最初設定為不適用
  • 對於已啟用倉庫管理的倉庫,此規則最初設定為允許部分預留

若要初始化功能並為所有倉庫設定發佈到倉庫規則,請執行以下步驟。

  1. 前往倉庫管理 > 設定 > 倉庫管理參數
  2. 倉庫管理參數頁面,在一般索引標籤的公司資訊部分,選擇初始化發佈到倉庫規則的連結。 (如果未顯示此連結,則說明該功能未開啟或已初始化。)
  3. 提示確認操作時,選擇以初始化此功能。

為每個倉庫設定發佈到倉庫規則

開啟並初始化此功能之後,您的所有倉庫都將具有初始設定,如上一節所述。 可執行以下步驟,針對單個倉庫更改此設定。

  1. 前往倉庫管理 > 設定 > 倉庫 > 倉庫

  2. 選取要設定的倉庫。

  3. 選取編輯讓頁面進入編輯模式。

  4. 倉庫 FastTab 的預留部分中,庫存預留要求欄位控制是否允許部分發佈訂單。 選擇下列其中一個值:

    • 不適用 – 首次開啟和初始化此功能時,將該值自動指派給未啟用倉儲管理的所有倉庫。 不能更改此設定。 此值不適用於已啟用倉庫管理的倉庫。
    • 允許部分保留 – 如果已保留任何數量,則可發放訂單明細。 系統將評估是否應該為進階直接轉運標記未預留數量,並將根據需要標記該數量。 如果不存在標記,系統將僅為預留數量建立工作。 首次開啟和初始化此功能時,將把該值自動指派給已啟用倉庫管理的所有倉庫。 此值不適用於未啟用倉庫管理的倉庫。
    • 需要全部保留 – 只有在保留所有數量時,才能發放訂單明細。 如果沒有為直接轉運實際預留或規劃所有數量,則不能發佈。 此值不適用於未啟用倉庫管理的倉庫。
  5. 選擇儲存

案例

本節提供兩個案例,用於了解此功能以及其用法。

設定樣本資料為可用

要使用此處指定的範例記錄和值完成這些案例,您必須使用已安裝標準示範資料的系統。 此外在開始之前,您必須先選擇 USMF 法律實體。

使用生產系統時,您還可以將這些案例當作使用該功能的指南。 但是,在此情況下,您必須替換為自己的值,並且您可能會缺少標準示範資料提供的某些類型的必需記錄。

案例 1:需要完全發佈 (未規劃的直接轉運)

顯示倉庫的該功能設定為需要完全預留會如何運作。

  1. 前往倉庫管理 > 設定 > 倉庫 > 倉庫

  2. 對於倉庫62,將庫存保留需求欄位設定為需要全部保留,如本文前面的設定每個倉庫的發放至倉庫規則一節中所述。

  3. 前往銷售和行銷>銷售訂單>所有銷售訂單

  4. 選擇新增建立銷售訂單。

  5. 建立銷售訂單對話方塊中,設定以下值:

    • 客戶 FastTab 中,將客戶帳戶欄位設定為 US-004
    • 一般 FastTab 中,將倉庫欄位設為 62
  6. 選擇確定以建立新銷售訂單並關閉對話方塊。

  7. 您的新銷售訂單隨之開啟。 將在銷售訂單明細部分的格線中新增一個空白明細。 在此行中設定以下值:

    • 品項編號:A0001
    • 數量:2
  8. 選取新增明細以新增新明細,並設定以下值:

    • 品項編號:A0002
    • 數量:2
  9. 選擇第一個訂單明細,然後在格線上方的庫存功能表中選擇預留

  10. 保留頁面,選擇預約批號,在倉庫中保留所選行的全部數量。

  11. 關閉保留頁面,返回銷售訂單。

  12. 請勿預留第二個訂單明細。

  13. 在動作窗格上,於倉庫索引標籤,選擇發佈到倉庫

  14. 請注意,您會收到下列錯誤訊息:「必須實際保留全部數量。」因此,系統不會為訂單建立任何工作、裝運或負載。

    附註

    如果部分預留第二個明細,將收到相同錯誤訊息。

案例 2:允許部分發佈

顯示倉庫的該功能設定為允許部分發佈會如何運作。

  1. 前往倉庫管理 > 設定 > 倉庫 > 倉庫

  2. 對於倉庫 62,將庫存保留需求欄位設定為允許部分發放,如本主題前面的設定每個倉庫的發放至倉庫規則一節中所述。

  3. 如您在前一個案例中執行的操作,移至銷售與行銷 > 銷售訂單 > 所有銷售訂單,然後為倉庫 62 中的客戶帳戶 US-004 建立一個銷售訂單。 加入以下兩個訂單明細:

    • 明細 1:將品項編號欄位設為 A0001,將數量欄位設為 2,並將單位欄位設為Pcs
    • 明細 2:將品項編號欄位設為 A0002,將數量欄位設為 2,並將單位欄位設為Pcs
  4. 如您在前一個案例中執行的操作,為明細 1 預留所有數量,但是不預留訂單明細 2。

  5. 在動作窗格上,於倉庫索引標籤,選擇發佈到倉庫

  6. 請注意,這次不會收到錯誤訊息。 相反,系統會根據需要建立工作、裝運和裝載,並顯示結果。

  7. 若要查看裝運、負載和工作資訊,則使用網格上方倉庫功能表中的選項:

    • 明細 1:三個選項可供使用:裝運詳細資料負載詳細資料工作詳細資料。 選擇每個選項以查看將訂單發佈到倉庫時建立的裝運、負載和工作詳細資料。
    • 明細 2:只能使用工作詳細資料選項。 選擇該選項,然後注意未建立任何工作,因為未預留任何庫存。 因此,未建立任何裝運或負載。

附註

當部分預留第二個明細時,結果應該相同。 在此情況下,將為預留明細數量建立工作,但是不會為未預留數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