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範圍
本文說明總體規劃期間安全寬限期如何發揮作用。
安全寬限期概觀
安全寬限期的用途是啟用設置以提供比正常提前期更長緩衝時間。 例如,當廠商的物料到達後必須拆開包裝或檢查物料,則不能僅對購買提前期增加額外時間,因為這種方法將為廠商提供額外的緩衝時間。 在本範例中,可以使用收貨寬限期確保廠商提早交貨。 這種方法提供了緩衝時間,以便可以在內部處理貨物。
安全寬限期分為三種類型:
- 再訂購保證金 –下達供應訂單的緩衝時間
- 收貨餘量 –處理傳入供應的緩衝時間
- 發放保證金 –處理裝運的緩衝時間
下圖顯示在一段時間內套用安全寬限期的情況。
所有寬限期均以天為單位定義。 預設值 0 (零) 表示不套用寬限期。 如果您設置多個寬限期,它們都會增加到從供應訂購日期到需求要求日期的總時間。 例如,某個設置沒有提前期,且所有三種寬限期類型都設為一天。 在這種情況下,供應訂單日期和需求要求日期之間將相隔三天,因此如果訂單日期是 7 月 1 日,那麼要求日期將是 7 月 4 日。
收貨寬限期
收貨寬限期可能是三個安全寬限期中最常使用的。 它適用於交貨日期,並從要求日期向後推。 換言之,產品的接收日期應該比其需求日期早指定的收貨寬限期天數。
下圖醒目顯示了收貨寬限期。
收貨寬限期通常用作緩衝區,以確保倉庫登記或系統中不作為常規提前期一部分擷取的其他耗時程序提供時間。 對於購買,其中一個優點是訂購單的交貨日期會相應地向前推。 如果您增加提前其而不是使用安全寬限期,仍會要求廠商在最後一分鐘交貨。
請注意,收貨寬限期不會改變供應的要求日期。 因此,在比較需求和供應的要求日期時 (例如,在淨要求頁面中)。 例如,如果收貨寬限期設為四天,而訂購單細項計劃在當月 15 日收貨,則主計劃將調整後的收貨日期計算為當月 19 日。
請注意,當現有庫存用作供應時,不套用收貨寬限期。 無論現有庫存實際是在何時收到的,都將把所有現有庫存視為立即可用。
再訂購寬限期
下圖醒目顯示了再訂購寬限期。
在主計劃期間,於所有計劃訂單的品項提前期之前增加再訂購寬限期。 因此,它確保了為下達供應訂單提供額外時間。 此寬限期通常用作緩衝,以確保為建立供應訂單期間所需核准程序或其他內部程序提供時間。 再訂購寬限期介於供應訂購日期和開始日期之間。
發貨寬限期
下圖醒目顯示了發貨寬限期。
在主計劃期間從需求要求日期中扣除發貨寬限期。 這有助於確保您有時間處理和裝運傳入的需求訂單。 此寬限期通常用作緩衝,以確保裝運時間和相關的出庫倉庫程序。
請注意,套用發貨寬限期時,相關供應日期和需求要求日期不相符。 相反,它們的發貨寬限期不同,因為發貨寬限期增加在供應要求日期和需求要求日期之間。
設置安全寬限期
開啟或關閉安全寬限期
若要使用此功能,您的系統必須開啟此功能。 從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版本 10.0.29 開始,該功能是強制性的且無法關閉。 如果您執行的版本為 10.0.29 之前的版本,管理員可在功能管理工作區並搜尋規劃最佳化寬限期功能,以開啟或關閉此功能。
定義安全寬限期
安全寬限期的設置很靈活。 它們可以在涵蓋範圍群組和主計劃中設定。 請務必了解寬限期是相互疊加的。 例如,涵蓋範圍群組的兩天收款寬限期和主計劃中的三天加起來為五天的有效收貨寬限期。
當您希望模擬特定計劃的更長提前期或不確定性,但不影響日常計劃時,則在主計劃上設置寬限期的功能會非常實用。
涵蓋範圍群組安全寬限期
若要對涵蓋範圍群組套用安全寬限期,請執行以下步驟。
移至主計劃>設置>涵蓋範圍群組。
在清單窗格中,選擇所需的涵蓋範圍群組。
在其他 FastTab 的安全寬限期 (天)區段,使用以下欄位設定所需的安全寬限期 (天):
- 要增加到要求日期的收貨寬限期
- 從要求日期扣除的發貨寬限期
- 已增加到品項提前期的再訂購寬限期
主計劃安全寬限期
若要對涵蓋範圍群組套用安全寬限期,請執行以下步驟。
前往主計劃 > 設定 > 計劃 > 主計劃。
在清單窗格中選擇所需的涵蓋範圍群組。
在安全寬限期 (天) FastTab 中,使用以下欄位設定所需的安全寬限期 (天):
- 要增加到要求日期的收貨寬限期
- 從要求日期扣除的發貨寬限期
- 已增加到品項提前期的再訂購寬限期
定義計算是根據日曆日還是工作日
您可以設定所有的安全寬限期,以便根據日曆日或工作日進行計算。
- 前往 總規劃 > 設定 > 總規劃參數。
- 在一般索引標籤的安全寬限期 (天)區段中,將工作日選項設為是,以根據工作日計算寬限期。 將選項設為否則根據日曆日計算寬限期。
例如,日曆在星期一到星期五打開,在星期六到星期日關閉。 如果收貨寬限期為一天,則星期一的要求日期會產生上星期五的交貨日期,因為星期六和星期日不是工作日。
用於確定工作日的日曆取決於設置和供應類型。 其可以由涵蓋範圍群組的日曆、倉庫和廠商控制。
附註
如果涵蓋範圍維度不包含倉庫 (即計劃僅根據站點),則不使用倉庫日曆。
系統可以處理定義了一個或多個日曆的設置。 以下小節說明可用於控制結果的組合。
用於持續時間的日曆
定義的日曆控制日曆日中從供應訂單日期到需求要求日期的實際總提前期。 將使用以下日曆優先順序:
- 採購提前期 –僅考慮承保範圍組日曆。
- 收貨利潤 –使用覆蓋範圍組日曆 (如果已定義)。 否則使用倉庫日曆。
- 發貨保證金 –使用覆蓋範圍組日曆 (如果已定義)。 否則使用倉庫日曆。
- 訂單保證金 –僅考慮覆蓋範圍組日曆。
用於結束日期的日曆
以下規則用於確定計劃引擎是否可以將指定日期用於指定日期類型:
- 採購接收日期 –使用供應商行事曆 (如果已定義)。 否則使用涵蓋範圍群組日曆 (如果已定義)。 如果這些日曆均未定義,則使用倉庫日曆。
- 轉移收貨日期 –使用覆蓋範圍組日曆 (如果已定義)。 否則使用倉庫日曆。
- 生產收貨日期 –使用覆蓋範圍組日曆 (如果已定義)。 否則使用倉庫日曆。
- 需求發貨開放日 –使用倉庫行事曆 (如果已定義)。 否則使用涵蓋範圍群組日曆。
- 訂單開放日 –使用覆蓋範圍組日曆和供應商日曆的組合 (交集)。 兩個日曆都必須打開才能使用該日期。 如果僅定義這些日曆中的一個,則單獨使用該日曆。
日曆設置概觀矩陣
下圖顯示矩陣以總結計算安全寬限期時套用哪些日曆。 (選擇影像以打開其的高解析度版本。) 以下縮寫和顏色用於指示每種日曆類型的指定位置:
- 覆蓋組 (CG): 綠色
- 倉庫 (寬高): 黃色
- 廠商 (V): 藍色
計算延遲
系統確定訂單是否延遲時,所有三種類型的安全寬限期都會包括在內。
例如,某個品項的提前期為一天,收貨寬限期為三天。 該品項的銷售訂單已按要求設為今天。 在這種情況下,延遲計算方法為提前期 + 收貨寬限期 = 四天。 因此,如果今天是 8 月 14 日,則延遲四天會導致交貨日期為 8 月 18 日。 下圖顯示此範例。
發貨寬限期和現有庫存
當品項存在現有供應時,有時可能會發生未將發貨寬限期套用至訂單的情況。 原因是現有供應沒有日期,因此無法套用發貨寬限期。
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從一個倉庫 (例如 WH11) 售出具有發貨寬限期的品項,而透過另一個倉庫 (例如 WH13) 發出的轉運單補充該品項時。 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如果 WH13–WH11 中存在現有供應,則在銷售訂單日期和轉移訂單接收日期之間應用保證金。 不過,在 WH13 中,由於存在現有供應,因此轉運單裝運日期將會與收貨日期相同,從而不套用發貨寬限期。
如果 WH13 中不存在現有供應量–如果沒有現有供應量,並且 WH13 將通過其他方式 (例如採購訂單) 補充,則在轉移單接收日期和採購訂單接收日期之間應用發貨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