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在公共部門建立和指派貿易合作夥伴代碼

創建貿易合作夥伴代碼並將其分配給與組織有業務往來的政府機構。 代理機構的客戶記錄必須存在,您才能執行此工作。 透過使用 PSUS 示範公司資料的公共部門分區建立該程序。

建立貿易合作夥伴代碼

  1. 轉到 應收 > 帳款設置 > 貿易夥伴代碼
  2. 點選新增
  3. 在「貿易夥伴代碼 欄位中,鍵入一個值。
    • 政府機構的貿易夥伴代碼由美國財政部定義。
  4. 在「 描述 」欄位中,鍵入使用此代碼的機構的名稱。
  5. 點擊 [儲存]。

分配貿易合作夥伴代碼

  1. 前往應收帳款 > 客戶 > 所有客戶
  2. 在清單中,查找並選擇要為其分配貿易合作夥伴代碼的代理機構。
  3. 按兩下以跟隨名稱 欄位中的 連結。
  4. 點選編輯
  5. 展開「 雜項詳細資訊 」部分。
  6. 在「貿易夥伴代碼 欄位中,選擇此機構的貿易夥伴代碼。
  7. 選取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