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部門建立和指派貿易合作夥伴代碼
創建貿易合作夥伴代碼並將其分配給與組織有業務往來的政府機構。 代理機構的客戶記錄必須存在,您才能執行此工作。 透過使用 PSUS 示範公司資料的公共部門分區建立該程序。
建立貿易合作夥伴代碼
- 轉到 應收 > 帳款設置 > 貿易夥伴代碼。
- 點選新增。
- 在「貿易夥伴代碼 」 欄位中,鍵入一個值。
- 政府機構的貿易夥伴代碼由美國財政部定義。
- 在「 描述 」欄位中,鍵入使用此代碼的機構的名稱。
- 點擊 [儲存]。
分配貿易合作夥伴代碼
- 前往應收帳款 > 客戶 > 所有客戶。
- 在清單中,查找並選擇要為其分配貿易合作夥伴代碼的代理機構。
- 按兩下以跟隨名稱 欄位中的 連結。
- 點選編輯。
- 展開「 雜項詳細資訊 」部分。
- 在「貿易夥伴代碼 」 欄位中,選擇此機構的貿易夥伴代碼。
- 選取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