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使用共用數序來複製客戶

您可以使用共用數序來指派客戶識別碼。 共用數序還允許您將客戶從一個法律值體複製到另一個法律實體,但在兩個法律實體中使用相同的客戶識別碼。

設定

該功能會在您使用共用數序指派客戶識別碼時啟動。 您必須在要複製客戶的每個法律實體中使用相同的數序。 您可以在每個法律實體的 應收帳款參數 頁面上更改客戶編號順序。 選擇 應收>帳款參數,然後選擇 編號序列 選項卡。

您還可以為每個客戶群組設定客戶數序。 這些數序也必須共用。 首先使用客戶群組的數序。 如果沒有為客戶群組指定編號規則,則使用在 應收帳款參數 頁面上指定的編號序列。

如果您使用手動客戶識別碼,您還可以在法律實體之間複製客戶。 但是,如果您嘗試將客戶複製到客戶識別碼已存在的法律實體,則不會啟動複製程序。

複製客戶

若要複製客戶,請在所有客戶 清單頁上選擇 新建 以打開 建立客戶 對話方塊。 請注意,不會立即指派新客戶識別碼。 此行為與先前版本中的行為不同。 由於您尚未選擇客戶群組,系統無法確定要使用的正確數序。 此外,它無法確定您是試圖建立新客戶還是複製客戶。 因此,在選擇 對話框底部的保存 之前,不會分配客戶 ID。

如果您正在建立一個新客戶,您可以繼續像往常一樣填寫所有欄位。 完成後,選擇 儲存,您將看到客戶 ID 已自動分配。 或者,對於手動數序,您將看到已使用您的手動客戶識別碼。

要複製客戶,請在名稱 欄位中 ,輸入一個或多個代表您正在尋找的客戶的字元。 搜尋對話方塊會顯示可能代表您正在尋找之客戶各方的清單。 當您選擇其中一方時,對話方塊右側會顯示附加資訊:

  • “常規 選項卡顯示參與方的電話號碼和位址。
  • 角色 選項卡顯示所選方可以擁有的角色以及它擁有每個角色的法律實體。
  • 稅務登記 ID 選項卡顯示分配給該方的稅務登記 ID。

僅當一方具有客戶角色並且在非目前法律實體的法律實體中具有該角色時,您才能複製該方。 當您找到符合這些條件的一方時,請執行以下步驟。

  1. 此時將顯示 複製客戶 選項。 預設情況下,此選項設定為。 要將客戶複製到當前法律實體,請將選項設置為是
  2. 出現法律實體欄位。 選擇要從中複製客戶的法律實體。 如果客戶僅存在於一個法律實體中,則該欄位預設會設定為該法律實體。
  3. 選取選取。 新客戶建立完成。

驗證

當您複製客戶時,系統會嘗試儲存新的客戶資訊。 系統會執行驗證以確認複製的資料是否正確。 對於每個失敗的驗證,您都會收到一則錯誤訊息。 錯誤訊息解釋必須更新哪些資訊。 在您修正所有驗證錯誤之前,無法儲存客戶的複製作業。

使用免稅編號搜尋功能來複製客戶

您還可以使用免稅編號搜尋功能複製客戶,該功能位於所有客戶 頁面的操作窗格 上的 客戶 選項卡上的 註冊 組中。 出現的免稅編號搜尋 對話方塊顯示免稅編號、客戶 ID、客戶名稱和使用免稅 ID 的法律實體。 唯當客戶位於非目前法律實體的法律實體中時,您才能複製該客戶。 選擇符合此條件的客戶後,請執行以下步驟。

  1. 此時將顯示 複製客戶 選項。 預設情況下,此選項設定為。 要將客戶複製到當前法律實體,請將選項設置為是
  2. 選取選取。 新客戶建立完成。